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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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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一角的繁荣性崩塌

曾经有人满怀感情地如此赞颂后湖黄册库:“天下黄册,该载户籍、事产,实国家重务,亿万载无疆之根本也。”

大明的治政国策,乃是以贮存其中的版籍档案为基础,说这里是“国家重务”,不算夸张;而历代皇帝对于这个库房的重视程度,亦当得起其“万载根本”的地位。

可如此重要的一处机构,从初建之时起,便面临着一个离奇的窘境、一个多少仁人志士为之困扰的千古难题:

没钱。

更准确地说,是户部从来没有编列过相关预算。在朝廷的账本上,从来没有这么一笔“后湖黄册库开销”的支出。

这可真是离奇了。朝廷这么重视后湖黄册库,怎么会不拨款呢?

藏书的花费没有养兵那么夸张,可是库阁册架的日常修葺、管库人役的吃喝拉撒、器具船舶的购买整治、官吏监生的薪俸廪米,这都是要花钱的。更别说每十年一次的驳查,几百人在岛上起居消耗,开销更是巨大。

后湖黄册库自己不是生产部门,朝廷不给钱,日常工作怎么展开?

这事,得怪大明的总设计师朱元璋。

农民出身的朱元璋有他务实的一面,也有一拍脑袋异想天开的时候。在户籍制度的设计上,他深谙基层弊端,手段施展得极有节奏,不出二十年便完成了前朝所未能完成的版籍大业。可到黄册库建立之后,一涉及钱,他却变得很天真。

朱元璋觉得,如果单独为黄册库编一笔预算,会导致开支总数上升,这笔负担最终会落到底层农民身上。他一拍脑袋,想到了个好主意。

在黄册库投入运营之后,朱元璋是这么安排的:所有的官员和监生相关支出,由国子监负责,如果不够,则由都税司以及江宁、上元二县补足;纸墨之类的文具支出,由刑部、都察院负责,不够的话,再由应天府补足;房屋、册架、过湖船只、桌椅板凳之类,由工部负责添造修理;至于其他琐碎支出,则由户部负责。

一处花费,居然要七八个中央和地方各个衙门来养活。

朱元璋是这么想的:每个衙门的经费,肯定会有结余。把七八个衙门的结余汇总起来,便可以在不增加支出的情况下养活黄册库。一不至于浪费各衙门的余钱,二不至于再从百姓身上征敛,多完美。

可稍有财务经验的人都知道,这个看似完美的结构,运转起来有多么可怕。

任何一个部门,在不涉切身利益的事情上都会消极怠工,所以kpi必须和他们的职责相对应。户部和国子监负责的部分还好,毕竟是本管业务。像刑部、都察院、都税司之类的机构,跟黄册库关系不大,凭什么每年给你钱啊?

朱元璋在世之时,这套“吃百家饭”的制度尚能有效运转。等到他一去世,各部门便互相推诿起来。

当初洪武爷制定的财务政策里,有这么一个“不敷”——意思是不够花——的规定:国子监的钱不敷,就从都税司和江宁、上元二县调拨;如果刑部、都察院的钱不敷,就从应天府调拨。这么设计,是因为每个部门每年的结余款是不固定的,万一不够用,还有下家可以支应,总归有人托底。

朱元璋想得挺好,可他没预料到,这个却成了官僚们的一个完美借口。

官老爷别的不擅长,最擅长踢皮球。你想要经费?对不起,本部囊中羞涩,不敷开销。按洪武爷的规矩,您还是去别的部门问问看吧。

尤其是到了永乐迁都之后,这种情况变得更加严重。

正管衙门都去了北京,偏偏后湖黄册库没有搬迁,还留在原地。于是负责供养它的那些部门,便从户部、刑部、工部、都察院变成了南京户部、南京刑部、南京工部、南京都察院……

这套政府班子徒具中枢虚名,除了户部还管着南直隶钱粮之外,其他部委的权势连地方衙门还不如,对待黄册库这个拖油瓶的态度,自然更差。

连南京国子监,都忍不住跳出来,给黄册库移了一道公文:“本监惟供给监生。”意思是,监生的费用我们承担,其他的可不管,你们自己想辙吧。国子监还来回扯皮,一会儿直接给米,一会儿折成银钱,总之给得极其不痛快。

南京部委足球队高举着“不敷”这面大旗,开始了精妙的传球。国子监推给都税司,都税司推给江宁、上元二县;户部推刑部,刑部推都察院,都察院推应天府,应天府呢,自然也往下甩锅,又推给下辖的江宁、上元二县。

供养黄册库的费用,被一层层挪移转嫁,最终尽数落到了江宁、上元两县头上。这两个县就在南京城外,离后湖最近。两县实在是推无可推了,只能含泪把负累扛下来,向基层征派。

这下子可苦了这两县的老百姓。

册籍有纸张笔墨支出,看守有匠工支出,修缮维护建筑有砖石支出,驳查有书算支出,还有炭食药等闲杂支出。而且,岛上干活的匠役民夫,由两县抽调充任,笔墨茶菜炭纸等诸项支出,由两县办税承担,连祭祀湖神所用祭品,都需要两县官府购买三牲。

甚至监生所用肉食,都是由都税司派遣专人在两县路上巡检,看到赶猪进货的屠户就上前强行抽税,赶走几头——你还别小看这个税,后湖三天就得用二百三十斤肉,可想而知这税有多重。

如果只是日常开销,两县咬咬牙也能熬过去。但每十年还有一次大规模的驳查,这期间产生的费用,比日常支出要翻几番,同样也得两县扛大头。

这比天塌下来还可怕。

咱们前文讲过,从宣德年开始,驳查时间越来越长,从起初三个月到六个月、一年乃至数年不完,成本也是直线上升。每次驳查一开始,江宁和上元两县真是连想死的心都有。

拿正德九年(1514年)的驳查举个例子。

当期黄册自正德八年十一月开始驳查,至九年五月,一共查出十四万户黄册有问题。

在这一年里,从上元、江宁两县雇用了书手四十人,每个月工食银一两五钱;册夫四十人,每月工食银九钱;纸四万八千张,笔两千支,墨十斤,以及官员七人、监生两百人的各项茶菜炭药的日常开销……总计是一千四百两的开支。

听着是不是还好?虽然超期,但毕竟在半年之内完工了嘛。

但你得知道,这半年查完的,仅仅是整个南直隶十八府州的黄册。它们分布在南京周边,最先运抵。至于北直隶和十三布政司的黄册,在路上还没到呢。

光一个南直隶,就要半年时间、一千四百两的驳查成本。全国得花多少时间?用多少银子?成本妥妥超过一万两。

上元县有一百九十五个里,江宁县有一百零五里,两县合计三万三千户税基,哪里扛得下这么重的负担?更过分的是,黄册库的费用属于杂泛徭役和杂税,两县的正役正税并不因此而减免,负担更上一层楼。

这个坐落于后湖的黄册库,赫然成了盘踞在南京附近的一只吸血鬼、骆驼背上最后一根稻草,致使“上元、江宁两县,民穷财尽,流移逃亡,不忍其荼毒矣……一应里甲,物业荡然”。有看不过眼的当地官员警告说:“若不通融议处,照旧独累偏造,则上元、江宁二县之民,靡有孑遗矣!”

朱元璋的初衷是想要减少基层负担,可实在没想到最后却起了相反效果。

其实大明一朝的正税并不算重,真正可怕的都是这些临时加派的杂税杂役。没有节制,没有计划,名目众多。上头无论有什么开支,最终一定会传递到基层,让百姓应接不暇,筋疲力尽。

黄册库之于上元、江宁两县,算是明代税赋弊端的一个典型案例。

两县的民力终究有限,凭你怎么敲骨吸髓,也只能榨取那么多。黄册库为了应对日益高涨的开销,想过各种主意,甚至还把主意打到了湖产上去。

比如黄册库会偷偷把湖产租给附近农民,自己收取田租。他们还曾正式向朝廷提出过申请,征集附近渔民进入后湖打鱼,将所得鱼鲜、莲菱等物的收入,用来修理黄册库。

可打鱼才能赚多少钱?碰到开支巨大的时候,还是只能靠顶头上司——南京户部——去四处“化缘”。

比如说弘治三年吧,黄册库做了一次清查,发现在库黄册七十九万二千九百本,其中六十四万七千两百本的册壳都烂了,需要重新装订。

这个是贮藏损耗,费用没法摊派到各地,只能黄册库自己出。

管事官员算了一笔细账。每本黄册,得用染黄厚纸两张,留出富余,一共要采购一百二十九万五千两百张,每张用银三厘;还有装订用的绵索条数,也要同等数量,每条用银一厘。再算上人工杂费,一共是四千五百余两。

黄册库出不起这笔钱,去找南京户部要。户部习惯性地踢了皮球,行文给南京吏、礼、刑、工四部,并南京国子监、应天府、都税司、上元、江宁两县,让他们“照例斟酌取用”。可是谁都没理睬,都以本部不敷为由,踢回给户部。

就连最软的两个柿子——上元和江宁两县,都摆出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强硬态度。两县在上一年刚遭了灾,若接了这个差事,老百姓非造反不可。

南京户部头可大了,黄册库是本管业务,万一被御史风闻,参上一本“放任黄册损毁不理”,罪名可不小。他们只好硬着头皮,挖地三尺,看哪里还有银子可以挪用。

最终还真让他们找到一条路。

南京户部的下辖衙门里,有个“龙江盐仓检校批验所”,收储着大批专卖盐货,以供整个南直隶地区用度。户部查阅了一下,发现此时仓库里还有五十四万八千六百斤余盐,不由得大喜过望。

按照规矩,这批余盐会变卖成银钱,给南京诸位官员发放俸禄,本不得挪借。可这时候户部也顾不上这些了,皇上您不给钱养活,须怪不得我们自谋生路。他们打了一个硬气的报告给上头,说实在没钱,不借支的话,黄册库的档案可就全完蛋了。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上头还能怎么办?很快皇帝批文下来,准许其变卖余盐,所得银钱挪用于纸张、绵索的购买。但皇帝还特意叮嘱了一句:“以后续收余盐,照旧折给官员俸粮,难准再用。”就这一次啊,下不为例。

瞧这小气劲。

要说朝廷里没高人看出黄册库财务的症结所在,我是不信的,但偏偏就是没人愿意从根本上解决。没办法,祖宗成法,不好轻动,能糊弄就糊弄一阵吧。再说了,大明皇帝们普遍没有财务常识,他们只认准一点,省钱的就是好事,要钱的就是无能,谁会愿意为一个冷衙门去触霉头?

这种东支西绌的财务状态,一直持续到正德年间,终于到达极限。正德九年,黄册库又一次面临驳查之年。他们提前做了一个估算,发现整个驳查的支出,没有两万两打不住,不禁面色大变。

再不想点什么新办法,只怕黄册库就要破产了。

穷则思变,终于有一个叫史鲁的刑科给事中站出来,给中央献了一条妙计。

这条妙计其实只有两个字:“罚款。”

每次新黄册入库,不是要监生驳查吗?从前驳查出问题,会打回原籍勒令重造,现在咱们不妨多加一条规矩:凡是驳查出了问题的黄册,当地主管部门就要被罚款,叫作“赃罚纸价”,又称“驳费”。这些罚款,都要交给南京户部转寄应天府,以后黄册库有什么开销,就从这笔钱里支取。

这条计策太好了,一来解决了黄册库的收入问题,把两县负担分摊给了全国;二来震慑了各地作弊官吏,让他们有所顾虑,不敢再篡改黄册,简直是一箭双雕。

按照史鲁的说法,从此“不扰一人,不科一夫”,让两县卸下一个巨大的负担,同赞天子圣明。至于被罚款的那些官员,也是活该。你要认真干活,又怎么会被罚款呢?所以这笔钱的来路堂堂正正,叫作“必取之于本分之中,求之于见成之内”。

朝廷一看,好啊,不用国库动用一分银子,就能缓解两县负担,又可解决黄册库经费,三全其美的事,自然无有不准。

这个制度听起来没什么破绽,可只要仔细一想大明官场禀性,便会知道问题多多。

黄册库穷得都快当裤子了,驳费是唯一的救命稻草。那么从他们的立场来看,黄册的问题是越多越好,还是越少越好?

再者说,虽然史鲁强调,这笔驳银罚款须由经手官吏出,可地方官吏一定会想尽办法,摊派转嫁给基层百姓,这还算是清官所为。如果是贪官的话,一看又有名目找百姓征派银钱,肯定会层层加码,从中渔利。从他们的立场来看,黄册的问题是越多越好,还是越少越好?

一边是盼望罚得越多越好;另外一边呢,罚得越多,他们可以借机征敛的就越多。两者碰在一起,表面看是震慑监督,其实深层次的利益点是一致的。

这两个本来敌对的集团,到底是如何苟合到一起,又是如何牟利的呢?咱们还是拿王叙家举例好了。

假设王叙家又败落了,沦为一亩地两头牛的自耕农。这一年大造黄册,造册费用须由本里负担。里长一指王叙,说你家负责出钱吧。王叙说好,里长一拨算,说你出一两银子吧。

王叙一听,手一哆嗦:“一本册子才多厚?怎么这么贵?”里长回答:“装订册子的赵记纸铺是官家指定的,价格就这样。你要换一家铺子或者自己装,被户房驳回来,你自己掂量着办。”王叙又问:“赵四家比我有钱,为啥不他家出?”里长一乐:“他家儿子就是本县户房的主事,侄子是书手,你自己去说吧。”

王叙只得咬着牙,乖乖把明年换种子的钱先交了。造好的里册送到县里,赵主事翻了一圈,把书手叫过来,在册子里故意改错几个数字,交上去了。

这本册子一层一层送至后湖黄册库。驳查监生已经得了机宜,要严查错漏,以便多赚经费。他拿到这本里册,随便一看,里面就有一个大错。他兴高采烈地把驳语写好,打回原籍,连带着还有一份罚款单,说你们册子错了一条,罚一两银子。

罚款单送到县里,赵主事把文件收了,另外写了一份罚款单。然后他把里正和王叙叫过来,板着脸亮出罚单,说你们里造的册子不合格,人家给打回来了,要罚款二两银子。

王叙一听就急了,说这是你们指定店铺造的,怎么会错?主事一抬眼皮,说这是中央发回来的,又不是我们有意刁难,有本事你去找朝廷说去。王叙说我连青苗钱都垫出去了,明年家里吃喝都没着落,上哪儿去交这二两银子?

里正给他出了个主意:“赵四在放印子钱,你去借不就得了,七进十三出,便宜得很。”王叙百般不情愿,可架不住赵主事吓唬、里正胁迫,不得不去借了赵老太爷的高利贷,把二两银子交了。

里正很快又找上门来,说重新修改过的里册也要收攒造费,五钱银子。王叙眼前一黑,说:“怎么还要收?”里正冷笑道:“这算不错了,只让你把驳查的那一页重造。搁到几十年前,整本都要你重造,那可贵了。”王叙穷途末路,只得卖了家中耕牛,换来银钱给里正。

里正转头留下二钱,把剩下三钱送进赵记纸铺,重造了驳查那一页,连同二两罚款交给赵主事。

赵主事收下二两银子,留下一两在囊中,还有一两上交应天府。后湖黄册库的人一查账,好,钱到账了,新页也审核无误,交割入库。

转年到了夏税之日,失去买种钱和耕牛的王叙,钱连交赵家的利息都不够。他只有两个办法,就是把田地卖与赵家,卖身为仆或佃农,或者举家自尽。

在驳费链条里,几乎每一个环节上的人都有所获利。里正抽了二钱,后湖赚了一两,尤以赵家赚得最多——县里做官的赵主事留下一两;自家开的官府指定纸铺,赚了一两三钱;放高利贷,又是一笔利益;最后还成功地收购了王叙的田地。

唯一的输家,只有王叙一家。

这个例子是杜撰的,但类似的真实故事一直在民间发生着。海瑞曾记录下淳安县的常例收入,其中赫然写有“造黄册每里银二两”的字样,可见负担之重。

黄册库和地方官吏不需要面对面勾结,他们只需要在自己的位置稍做发挥,就会产生一层一层的涟漪,让利益顺着最有利的方向流动。上头得了中利,中间得了大利,底层赚点小利,大家皆大欢喜。至于倒霉的王叙一家,并没人关心。

那么说回到本题,这个驳费,对于后湖黄册库改善经济状况有帮助吗?

有,简直太有了。

每一条驳查罚银多少,史无明载。不过在正德九年,只是南直隶地区就有十四万户记录被驳回,全国怕不是要接近百万条?

即使每条罚银只有一毫,总收入也不得了。有一项记载显示,从正德十一年(1516年)到嘉靖二十四年(1545年),后湖黄册库在这二十九年里收了足足十六万八千五百四十六两九钱八分八厘七毫七丝,账目精确到了小数点后四位。

平均下来,一年收入五千六百余两。

这个收入水平,足堪应付后湖日常与驳查开支。黄册库终于摆脱了以往穷苦的形象,跻身新贵行列,扬眉吐气。

现存《常州府志》里载有一位常州籍的明代官员,叫徐常吉。在万历时,他担任南京户科给事中,负责后湖黄册库。府志里称赞他:“故摄后湖黄册,所入不赀,常吉皭然不染,惟用吏人录书数百卷而已。”

“皭”字念“叫”,意为洁白。也就是说,徐常吉洁身自好,为官清正,从来不受贿赂。由此反推之,其他后湖官员,显然都是“不皭而染”,一个个在“所入不赀”的后湖主官任上都捞得脑满肠肥。正德之前的后湖官员若见到此景,只怕是要哭晕在坟墓里了。

黄册库一向穷惯了,陡然暴富,一下子没法控制自己。从正德九年尝到甜头以后,他们疯了一样想要更多的驳费,就让驳查监生往死了查,要求“一字错讹,片纸瑕疵”。那段时间,被驳回原籍的黄册如雪一般飞舞。别说民间,就连各地官吏都忍不住抱怨,给这种行为起了个专有名词,叫“滥驳”,说这简直就是“以一衙门公费而骚扰遍天下”。

俗话说,钱忌露白。后湖黄册库如今突然发达,必然引起同僚嫉恨乃至贪欲大发。这么一个没有实权的冷衙门,突然成了香饽饽,凭什么我们不能分一杯羹?

正所谓衙门无罪,怀银其罪。各地官府看到这么一头无力反抗的肥羊,还不好好大快朵颐一番?

于是各地官府,纷纷想方设法截留这笔解向黄册库的罚款,或者巧立名目,或者假借挪移,或者申诉说民贫不堪承受云云。甚至还有地方官府说银子我们已经送出去了,可惜中途被盗匪给劫光。黄册库想申诉补送?没问题,先去找劫案发生地的官府吧,那是他们的责任;等黄册库找到当地官府,官府说等破案再说吧——这么一来二去,这笔驳银也就不了了之了。

面对蜂拥而来的秃鹫,黄册库十分愤怒,屡屡上疏,要求严惩这种“肆行侵渔”的行为。他们还异想天开地帮皇上出谋划策,建议把负责里册的书手、算手按照上、中、下三级人户出身,分成有力、稍有力、无力三类,有力者罚没多,无力者罚没少;并设立督册道,监督从县一级到布政司的驳费解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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