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七章 该到出场的时候了!(1/2)
美佐带着满腔的愤怒被火车拉走了,雾原秋的生活也重回正轨,除了又欠了一笔外债——他没有积蓄了,美佐带走的钱是他找千岁借的,是千岁手头所有能凑出来的现金,大约有三十余万円。
这笔钱算是他捐给修道院的,指明这笔钱要用来给修道院安装防盗门窗并进行一定程度的修缮,以提升一下防御度,毕竟长泽老修女的小修道院经济情况一直以来相当差劲,除了那个小小的石头教堂是当年毛子修的,还算体面坚固外,其余的附属建筑物还不如一般民房,单薄的木门,无锁的窗户,安全性很成问题。
放在以往这没什么,雾岛市就是一个乡村小镇的规模,居民互相之间基本全认识,治安情况相当不错,十余年没出过恶性案件了,就算出点什么案子,也没谁有毛病去攻击一座毫无油水的教堂,袭击一个一生虔诚行善的老修女,但以后情况可说不准。
要是二次魔潮爆发,魔物来袭,不幸波及到了雾岛市,雾原秋希望长泽老修女和美佐至少有个可以躲避的安全屋,有个可以固守待援的地方,不至于轻易就送了性命。
当然,这也许是多此一举,没什么用处,但这是他仅能做的了,总不能明知道二次魔潮极有可能会爆发,却对有可能遇到危险的老修女和尿壶妹妹视而不见吧
这些钱,就当买份保险,求个心安,哪怕现在钱不凑手也必须花!
美佐这小东西被耍了后,花了数周的时间在line上找雾原秋吵架,想讨回公道,但雾原秋当没看到,就忙着每日沟通灵气,想完成“筑基”的壮举,顺便接着养他的马——他现在离破产只有一步之遥,身负一百五十多万円的“巨额”债务,眼看就要成了软饭男小白脸,就全指望这马帮他打个翻身仗,真是伺候得相当用心。
“深水乌贼”也相当争气,住在壶里乐不思蜀,每天就是定时大吃大喝,在壶里一连待了近两个月,被灵气滋润,渐渐开了灵智,眼神一天比一天灵活——原本两岁小公马的智力在某些方面就和四五岁的小孩子差不多了,现在又被灵气滋润,不单是身体素质大幅上升,连智力也得到了一定提升,起码也得像个六七岁的小孩子。
至少在通人性方面,它很像一个六七岁的小孩子。
这倒是一个好消息,这大大降低了饲养它的难度,至少有很多事你可以和它商量着办了,它多少能听懂点人话,但也有一定负面影响——它明显比以前顽皮了,一有不顺着它心意的地方就想撒泼耍赖。
像是容娘按时间表要让它离开马厩进行训练,但“深水乌贼”还想接着吃灵米,拒绝从吃货模式转换成训练模式,死活也不肯张嘴咬马嚼子,坚决不肯套上缰绳配上鞍具,哪怕容娘连哄带骗,连扯带掰都不行,它不是见缝插针想把马头重新埋进食槽里,就是用马头将容娘重重顶到一边。
甚至它还有更恶心的招术,要是四狐姐妹敢一起上开始用强,它就开始猛烈打响鼻,喷出大片口水鼻涕混合物,直接把四狐姐妹糊一身,恶心到吐。
性格最莽撞,头脑最简单的风娘已经被喷了数次,要不是容娘和灵娘拦着,她已经气急败坏到要杀了这马,而杀不成让她更憋气了,再也无法忍受,干脆直接跑到雾原秋那里告状。
雾原秋正持之以恒的沟通灵气,一直不顺利本来就让他有些憋闷,眼见这马还敢闹事,自然也是十分火大,卷了卷袖子就来找它算账。
“深水乌贼”以前吃过雾原秋的苦头,那时它还是匹懵懵懂懂的小公马,被雾原秋压在地上半天没抬起头,不得不屈服于雾原秋的淫威之下,但这过了两个多月了,它觉得自己又行了,打着响鼻斜眼看雾原秋,眼里全是不服,连连用蹄子踹马厩,想和雾原秋再练练。
雾原秋也没和它多客气,一脚就把马厩的门踹飞了,示意它滚出来,这里不是养猪场,不养只吃不干活的东西,不好好训练就要挨打——他在壶里虽然待的时间不够两个月,但一直在泡灵药澡,处在富含灵气的区域内,远远比单一食用灵米要强数倍,身体同样持续受着灵气滋润,身体素质一样在缓缓提升。
“深水乌贼”不是两个月前的“深水乌贼”了,他也不是两个月前的他的,就算还是两个月前的他,“深水乌贼”也干不过他,只是这马吃了一阵子灵米膨胀了,估不清自己的实力。
当然,马厩的门一飞,马厩里碎木横飞,“深水乌贼”被惊得连退数步,在那里甩着头愣了一会儿,突然又懂事了——这门是用原木制作的,它平时没少踹,真没想到一个人类竟然也可以一脚踹飞,还踹碎了好大一块。
马这种动物和狗有些像,它也有很强的阶级性,族群内有着森严的等级制度,“深水乌贼”之前是瞧不起四狐姐妹,根本没拿她们当人看,又想挑战一下雾原秋的地位,准备在这个“小族群”里说了算,但眼见雾原秋还是这么强,站在那里思考了一会儿,自己去拿马鞍了。
雾原秋也就此罢手,毕竟还指望着它赚钱,见它服了倒也没冲进马厩里再踹它两脚,只是摆了摆手,命令四狐姐妹去帮忙。
马就这德性的,其实严格说起来,大部分马的性格都像二哈,欺弱怕硬是它们的天性,虽然它们很少在非受惊的情况下主动伤人,比如踹一脚或是用大板牙咬一口,喷喷鼻涕就是极限了,但不服从命令乃至表面服从,实际在工作或训练中偷懒的情况非常常见。
不过,要是遇上一个更凶更狠的家伙,或是和它建立了深厚又亲密的关系,它倒也能表现的像优秀犬类那么忠诚可靠,不再有二哈习性,甚至愿意跟你一起舍生忘死的冲锋,哪怕你重伤垂死也会不离不弃。
文学作品中经常出现这种情况,倒不完全是虚构的,只是很少见罢了,大部分马聪明过头了,真遇见危险还是喜欢自己先逃了再说,甩掉主人都不稀奇。
或者该说,马是真的比狗聪明一些,只是不是人类喜欢的那种聪明。
十多分钟后,“深水乌贼”装好了鞍具,戴好了负重块,低眉顺眼的从马厩里出来了,路过雾原秋身边时连个响鼻都没打,生怕挨一脚,而雾原秋既然都过来了,也就顺便看一下它的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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