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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3 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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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辅府,后罩房。

掌珠裹着棉被靠在床上,捧着一本书认真看着,既进了高门,就不能太寒碜,该学的得学,至少不能再出今晚的窘相了。

春兰端着青花玲珑瓷盅,来到床边,唠叨道:“灯火暗,对眼睛不好,小姐喝了汤,歇下吧,明儿再学也不迟。”

“嗯。”掌珠接过瓷盅,执起缠枝牡丹瓷勺,小口啜汤。

喝完一整盅,她趿拉上绣鞋去往湢浴,换上熏染过的寝衣,站在水盂前刷牙漱口。

庭院内,宋屹安站在石榴树旁,见闺房的灯熄灭,随之,春兰走出来,朝他摆摆手。

宋屹安温蕴一笑,走进抄手游廊,从皇家林苑回来,担心小姑娘因为闹出窘态哭鼻子,本想过来哄一哄,看来是想多了。

晨光熹微,掌珠穿了一套藕荷色齐腰襦裙,外披貂绒斗篷,步履轻盈地来到正房檐廊前,等着给薛氏请安。

薛氏拉开门,见小姑娘站在廊下,恬静乖巧,柔柔一笑,如霞蔚般绚烂。

这么个妙人,幸好被太子带回京城,若不然,以她的容姿,在外很难逃过雾霭迷绕,被世俗折断羽翼。

薛氏拉着掌珠进屋,“傻丫头,下回过来直接敲门,外面多冷啊。”

掌珠行礼后,摇摇头,“我习惯了。”

以前在农舍,甭管刮风下雨,孙寡妇从未让她睡过一个懒觉,不是去采野菜,就是烧水干活。

薛氏为她脱去斗篷,把她按坐在梳妆台前,“让娘看看,我家姑娘气色如何。”

掌珠眨眼,鼻尖因吹了风,有点红。

“气色挺好的。”薛氏眼里有笑,“就是穿戴太素,一会儿用完膳,咱们去布庄挑些衬你肤色的缎子。”

这还素掌珠低头看看身上的襦裙,比起从前,不是雍容了多少。

许是薛氏没有女儿,总想变着法的捯饬掌珠。

布庄内,薛氏为掌珠挑了几匹花样面料各异的绸缎,与成衣匠讨论着衣裳样式。

掌珠坐在一边,细心听着,光记面料款式,就够她学上十天半个月了。

跑堂递上两杯茶,“夫人、小姐请用茶。”

薛氏道声谢,捧起茶盏,嗅了一下,盏中是顶级碧螺春,“有心了。”

成衣匠和跑堂笑了笑,眼里有光。

看她们喝下,跑堂默默退出布庄,来到拐角处,笑嘻嘻收下银子。

首辅府车夫在外面等了许久,不见夫人个小姐出来,有些疑惑,于是走进布庄,却见布庄内空荡荡的,只有薛氏一个人倒在椅子上。

车夫吓了一跳,跑过去,“夫人,夫人!”

薛氏悠悠转醒,没反应过来怎么回事。

车夫扶她起身,薛氏捏捏太阳穴,心里一惊:“小姐呢”

掌珠是在一辆马车内醒来的,耳畔传来两个陌生男子的交谈。

“还以为会守个两三日,没想到,母女俩一大早就出门了。”

“也真是巧,今儿那位大官人刚好在锦食楼用膳。”

“算这丫头倒霉吧,谁让她挡了权贵的路。”

“真是便宜你了,这么美的妞,你花重金也睡不到啊。”

很快,马车驶进了一条宽巷子,停在一家酒楼的后门前。

两名男子拴好马匹,一人对另外一人叮嘱道:“兄弟,辛苦你把风了,雇主有所交代,一定要让大官瞧见车厢的春色,等大官人出来,记得敲门,咱们立马撤,否则小命不保啊。”

另一人语含催促,“你快些,说不定老子也能尝尝鲜儿。”

“…你可真行。”

“快点吧!”

他们受人指使,而那个雇主心太狠,不仅要毁了掌珠的清白,还要让目标人物瞧见破布娃娃一样的掌珠。

那人笑着掀开帘子,刚要搓手喊一句“小娘子”,却发现车厢里空空如也。

掌珠是在马车刚进宽巷时钻出后车窗的,从小到大,也算经历了大风大浪,她沉住气,让自己冷静,在马车停下前,从后窗钻了出去,轱辘两圈,停在酒楼的马厩前,顾不得身体的痛,躲进了马厩。

此时,正通过木栅栏的缝隙,观察那二人的动静。

两人朝这边走来,巷子里除了酒楼,唯一的遮蔽处,就是马厩。掌珠倒吸口凉气,浑身战栗。

“噗。”倏然,一匹白马探出脖子,靠近她的脸,“噗噗。”

马匹好像很活泼,掌珠却一点儿也笑不出来,而且身体燥热,这种感觉有些熟悉,上次被人跟踪,也是这种感觉......

可眼下,不是细究的时候。

倏地,小姑娘灵光一闪。

拼了。

就在两人拉开马厩木门时,一匹通体纯白的汗血宝马踏地而出,鬃毛随风后扬,漂亮恣然。

掌珠趴在马背上,紧紧夹着马腹,生怕自己摔下来。

被人拦住路,汗血宝马抬起前蹄,嗷一声,竟腾空而起,从两人头顶越过,看得两人目瞪口呆。

汗血宝马落在地上,哒哒转了半圈,朝巷子外跑去。

这是,二楼的食客瞧见场景,惊慌道:“表哥,有人盗马!”

萧砚夕撇了酒盏,走到窗前,见坐骑驮着一个紫裙小姑娘渐行渐远,凤眸一眯,单手撑在窗台上,直接跃出窗子,落在一匹青骢马的马背上,解开缰绳,“嘚儿驾”一声,驱马追去。

季弦扶着幞头,颠着胖胖的身子跑下楼,“表哥,表哥,对我的马好一点!”

萧砚夕最是爱马,尤其是这匹汗血宝马,竟有人敢偷他的马,活腻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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