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 扬州,绝不可重演(2/2)
淮军方面死一人,伤两人。
死者是叫一块砖头击中额头当场毙命,伤者却是被自家上城同伴脑袋上掉落的铁锅砸到,属“误伤”。
那铁锅可没东西固定,顶在头上如果动作剧烈肯定会左右偏晃,稍不留神掉落自然会砸到下面的人。
淮安府城那边有推官金某纵身一跃舍身成仕,有知府吴某为国捐躯,宝应县城这边却是无一官吏为大明死节。
哪怕是力主抵抗“四爷”郭典史在陷入穷途末路之后,也没有拔刀抹脖子,而是一个人靠在城墙下的角落,绝望的看着在一面“淮”字军旗下向城中扑去的“贼兵”们。
郭典史最后被几个喝上头的“醉鬼”发现了,这几个家伙见到穿着官服的郭典史,第一时间不是想着将此人生擒去领赏,而是冲上前将郭典史身上洗劫一空,拿着那几颗碎银子晃悠悠的到处找酒铺。造反夺城这等平生从未干过的大事,值得他们找个地方再吹一阵。
这个事实也证明,淮安的酒,好,上头。
黄县丞一直没动,被人架起来拖到城下献给陆头领时,这位黄县丞就好像中风一般,一动不动,目光看着像是痴呆。
“官”
陆四看了眼就摆了摆手,孙武进二话不说拔刀就给了吓傻的黄县丞一刀。
钱知县及时听取了师爷宋公的建议,那就是趁贼人还没找到他们赶紧乔装混为百姓藏于城中某处,待风波过后贼人松懈再悄悄出城。
然而让钱知县万万没想到的是,他和宋师爷刚刚乔装好就被几位衙役给抱住了,然后几个衙役合作将知县老爷绑了出去,对着正开过来的一支贼人队伍大叫:“好汉,我们绑了知县!”
钱知县被行刑前有过后悔,不应该听郭典史的,说什么全城军民宁死不降的鬼话。
他哀求过饶命,可没人再给他机会。他认命了,知道自己难逃一死,唯一的遗憾是一帮贼人竟将他历年书画作品不当一回事直接点火烧了。
城中大乱,有了陆四亲口下的命令,“醉鬼”们开始全城洗劫起来。
当然,目标是被允许的那些人。
风字营控制住全城,谁家有功名,谁家是大户,哪些人出资出人支持县衙守城,这些想要核实并不费事。
同那淮安城张士元家一样,入夜后的宝应城中同样伏尸上千,有满门被杀,有只剩妇孺的。
这也不得以为之,除了以此刺激淮军上下跟自己走,敢于拼命,杀光官绅和城中大户也有利于淮军战线的稳定。
否则,留下这些人,淮军主力前脚一走,后脚恐怕就是立马翻天。
李自成的教训还不够深刻么。
成功夺取宝应城也极大鼓舞了南路军的士气,虽然这个士气是建立在宝应城其实“不设防”的前提上,但依旧是淮军真正靠强攻夺取的第一座城池。
宝应就在扬州和淮安的必经之地,对于两地联系有极其重要意义,其境内的射阳湖四通八达,既通扬州,又通盐城,更通淮安,在淮扬这片水乡地区具有极其重要的军事价值。
控制住射阳湖,可以确保淮军运输线的畅通,日后若漕队升级为水军,也能配合陆军作战,如当年南宋韩世忠抗金一般,那么陆四肯定不能放弃宝应城,于是他决定留下一支人马镇守此地,并在射阳湖着手筹备淮军的水军。
如果历史无法改变,淮军始终慢了一步,未来,淮军必将与清军决战于淮扬之地。
扬州,绝不可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