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不朽的双螺旋 · 3(1/2)
一个个体是模仿种类a还是模仿种类b,看来似乎只取决于一个基因。但一个基因怎么能决定模拟的各个方面——颜色,形状,花纹的样式,飞行的节奏呢?答案是,一个单一顺反子的基因大概是不可能的,但通过倒位和遗传物质其他偶然性地重新排列所完成的无意识的和自动的“编辑工作”,一大群过去分开的旧基因得以在一条染色体上结合成一个紧密的连锁群。整个连锁群像一个基因一样行动(根据我们的定义,它现在的确是一个单一的基因)。它也有一个“等位基因”,这一等位基因其实是另外一个连锁群。一个连锁群含有模仿种类a的顺反子,而另一个连锁群则含有模仿种类b的顺反子。每一连锁群很少被交换所分裂,因此在自然界中人们从未见到中间型的蝴蝶。但如果在实验室内大量繁殖蝴蝶,这种中间型偶尔也会出现。
我用基因这个词来指代一个遗传单位,单位之小足以延续许多代,而且能以许多拷贝的形式在周围散布。这不是一种要么全对要么全错的死板僵化的定义,而是像“大”或“老”的定义一样,是一种含义逐渐模糊的定义。一段染色体越是容易被交换所分裂,或被各种类型的突变所改变,它同我所谓的基因在意义上就越不相符。一个顺反子大概可以称得上是基因,但比顺反子大的单位也应算基因。
12个顺反子可能在一条染色体上相互结合得如此紧密,以致对我们来说这可以算是一个能长久存在的遗传单位。蝴蝶里的拟态群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当顺反子离开一个个体进入下一代,在它们乘着精子或卵子进入下一代时,它们可能发现小船还载有它们在前一次航行时的近邻。这些近邻就是在这次开始于遥远的祖先体内的漫长航行中,它们曾与之同船的伙伴。同一条染色体上相邻的顺反子组成一队紧密联结在一起的旅行伙伴,减数分裂的时机一到,它们经常能够登上同一条船,分开的情况很少。
严格地说,本书既不应叫做“自私的顺反子”,也不应叫做“自私的染色体”,而应命名为“略为自私的染色体大段和甚至更加自私的染色体小段”。但应该说,这样的书名至少不那么吸引人。既然我把基因描绘成能够延续许多世代的一小段染色体,因此,我以“自私的基因”作为本书的书名。
现在我们又回到了第一章结尾的地方。在那里我们已经看到,在任何称得上是自然选择的基本单位的实体中,我们都会发现自私性。我们也已看到,有人认为物种是自然选择单位,而另有一些人则认为物种中的种群或群体是自然选择单位,还有的人认为个体是自然选择单位。我曾讲过,我宁可把基因看做是自然选择的基本单位,因而也是自我利益的基本单位。我刚才所做的就是要给基因下这样的定义,以便令人信服地证明我的论点的正确性。
自然选择的最普通形式是指实体的差别性生存。某些实体存在下去,而另一些则死亡。但为了使这种选择性死亡能够对世界产生影响,一个附加条件必须得到满足。每个实体必须以许多拷贝的形式存在,而且至少某些实体必须有潜在的能力以拷贝的形式生存一段相当长的进化时间。小的遗传单位有这种特性,而个体、群体和物种却没有。孟德尔(gregor ndel)证明,遗传单位实际上可以认为是一种不可分割的独立微粒。这是他的一项伟大成就。现在我们知道,这种说法未免有些过于简单。甚至顺反子偶然也是可分的,而且在同一条染色体上的任何两个基因都不是完全独立的。我刚才所做的就是要把基因描绘为一个这样的遗传单位,它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接近不可分的颗粒性这一典型。基因并不是不可分的,但它们很少分开。基因在任何具体个体中要么肯定存在要么肯定不存在。一个基因完整无损地从祖父母传到孙子女,径直通过中间世代而不与其他基因相混合。
如果基因不断地相互混合,我们现在所理解的自然选择就是不可能的了。顺便提一句,这一点还在达尔文在世时就已被证实,而且使达尔文感到莫大的忧虑。因为那时人们认为遗传是一个混合过程。孟德尔的发现在那时已经发表,这本来是可以解除达尔文的焦虑的,但天啊,他却一直不知道这件事。达尔文和孟德尔都去世之后许多年,似乎才有人读到这篇文章。孟德尔也许没有认识到他的发现的重要意义,否则他可能会写信告诉达尔文的。
基因颗粒性的另一个方面是,它不会衰老,即使是活了100万年的基因也不会比它仅活了100年更有可能死去。它一代一代地从一个个体转到另一个个体,用它自己的方式和为了它自己的目的,操纵着一个又一个的个体;它在一代接一代的个体陷入衰老死亡之前抛弃这些将要死亡的个体。
基因是不朽的,或者更确切地说,它们被描绘为接近于值得赋予不朽称号的遗传实体。我们作为在这个世界上的个体生存机器,期望能够多活几十年,但世界上的基因可望生存的时间,不是几十年,而是以千百万年计算的。
在有性生殖的物种中,作为遗传单位的个体因为体积太大而且寿命也太短,而不能成为有意义的自然选择单位。[]由个体组成的群体甚至是更大的单位。在遗传学的意义上,个体和群体像天空中的云彩,或者像沙漠中的尘暴,它们是些临时的聚合体或联合体,在进化的过程中是不稳定的。种群可以延续很长的一段时期,但因为它们不断地同其他种群混合,从而失去本身的特性。它们也受到内部演化的影响。一个种群还不足以成为一个自然选择的单位,因为它不是一个有足够独立性的实体。它的稳定性和一致性也不足,不能优先于其他种群而被“选择”。
[]效仿威廉斯,在我的主张,即一个单独的有机体是不能够扮演复制者在自然选择中的角色中,我付出了很多琐碎的努力在减数分裂上。我现在发现这只是事实的一半。另一半可以在《延伸的表现型》的97-99页以及我的论文《复制者和载体》(replicators and vehicles)中找到。如果那些琐碎的努力就是全部的话,一个无性繁殖的个体,例如一个雌性的竹节虫就会是一个真实的复制者,一种巨型的基因。但是当一个竹节虫发生变化时,比方说少了一条腿,这样的变化是不会传递到后代的。基因则能够在世代中传递下去,无论是有性还是无性生殖。因此,基因才是真正的复制者。以一个无性繁殖的竹节虫为例,整个基因组(它所有基因的组合)是一个复制者。但竹节虫本身则不是。一个竹节虫的躯体并不是前代的复制品。任何一代的躯体都是由卵开始,在其基因组的指挥下全新形成的。而这个基因组才是一个前代基因组的复制品。
所有本书的印刷本都会是一模一样的。它们都是复制品而非复制者。之所以是复制品,不是因为它们互相复制,而是因为它们都复制于同样一个印版。它们并没有形成一个复制品的世系,没有哪些书是另一些书的祖先。但如果我们复印了一本书的一页,接下来又复印那个复印件,再复印那个复印件的复印件,这样一直下去就创造了一个复制品的世系。在这个书页的世系中,真实地存在着祖先和后代的关系。在这个世系中出现的任何一个新的污点,都会在其后代而非祖先中出现。一个这样的祖先/后代的系列就有着进化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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