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1/2)
第二天。
小麦在公司忐忑不安,午餐都没心思吃,只想着昨晚在“魔女区”拍下的货——不知今天会受到什么。店主本人直接出现?相貌猥琐的宅男,还是仪表堂堂的帅哥?姿色平平的宅女,还是妩媚动人的美眉?
埋头思量这些时,却常被主管尖利的嗓音打断,提醒她别忘了某项重要工作。她在外企做hr,税后八千的月薪——大部分贡献给了淘宝。好在不用像业务部门那样整天加班,但要看老板脸色行事,还得时时避免得罪同事。和前男友分手后,有两个男同事开始追求她,一个不时约她出去看电影,另一个每天送她好吃的点心。最难缠的是公司副总,这个四十多岁的男人,经常以谈工作为名把她约出来。小麦每次都非常小心,只要谈到与工作无关的事,就捣糊糊般敷衍了事,而且从不让那家伙开车送自己回家。
焦虑地等到临近下班,终于收到“魔女区”的快递。
跟从前的文件袋不同,这回事个正方形的纸盒,大小相当于骨灰盒——晕,怎么会这样比喻?可能是刚经历过父亲葬礼的缘故吧。
回到家她费劲地拆开纸盒子,里面塞着一团废报纸,却没看到任何照片,只有一面椭圆形的镜子。
一千块钱买来这么一面镜子?地摊上恐怕只要十块钱。
她恐惧地拿起镜子,以为会看到另一张脸,抑或店主本人的脸。
可惜,她看到的只有自己的脸——二十八岁的田小麦,明亮的双眼略带憔悴,最后的婴儿肥也消失了。她怜惜地抚摸这张脸,面对镜子转动角度,分别找出脸颊两侧,看到耳后诱人的青丝——似乎只有这些青丝,十年来从没改变变过,仍然停留在南明高级中学,停留在十八岁少女的身上。
鼻尖一阵酸涩,若非“魔女区”帮她挽回记忆,她就要不认识自己这张脸了。
可是,她想要看的不是自己的脸,而是隐藏在“魔女区”里的“魔女”的脸。
小麦飞快地打开电脑,点开阿里旺旺,在与“魔女区”的对话框里输入:“你骗了我!”
等待了一分钟,店主回答:“我没骗你。”
她愣了一下:“镜子?”
“你已经看到了我的脸。”
这下小麦火了:“你把我当白痴?”
“我想你应该是个聪明人。”
魔女就是她自己?
“你会后悔的!”
狠狠地打完这行字,她直接给电脑来了个热启动。
像只饥饿的野兽,小麦紧握拳头来回走动,虽是十二月的冬天,却走出一身热汗——既然魔女不愿现出真身,那么有人会把他(她)的真身抓出来的!
她拿起手机,停顿许久才按下拨号键:“喂,是老王吗?”
“小麦?怎么会是你?需要帮忙吗?”
电话里传来警察老王的声音,最近他正负责钱灵的命案。
“我想提供一条重要线索。”
“快说!”
“勒死钱灵的那条丝巾——”停顿片刻,还是咬牙说出来,“我知道是从哪里买到的!”
她觉得自己像个告密者一样将“魔女区”的秘密和盘托出。
“这么重要的线索,怎么不早说?”
“对不起,我本以为那种丝巾其他地方也能买到的。”
“好,感谢你支持我们办案。”
“先别挂电话!”小麦的心情越发沉重,赎罪似的说,“如果,你们抓住了‘魔女区’的店主,请在第一时间通知我——我一定要见到这个人。”
“我答应你。”
警察老王挂断电话,小麦把手机扔到床上,感到一阵风掠过后背,变成一只手搭了上来。
她缩在床上自言自语:“我出卖了魔女?”
可是,这是为了找到杀害钱灵的凶手。
除非,魔女就是凶手。
窗外的城市已灯火通明,小麦忐忑不安地闭上眼睛,看见十年前的南明高级中学……
2000年的记忆,第二章
2000年,一个春天的傍晚。
郊外荒凉的原野,南明高级中学对面,孤零零的小超市,昏暗逼仄的货架间。
田小麦终于认出了他。
这张脸——这张深沟对岸的脸,佘山脚下的黄昏旷野,闪动泪光的悲伤眼睛,转身而去的绝望背影。
她以为,再也不会见到这张脸,再也不会想起这张脸,就像天空中划过的小鸟,一去之后了无踪迹。
“小麦。”
当她还没来得及想起他的名字,他几乎也同时认出了她的脸,并轻声说出了她的名字。
是,就是他,就是这张脸。
虽然,时光已相隔五年,足够让一个稚气未脱的男孩成长为风华正茂的少年。但总有些东西无法改变,比如羞涩的目光,不知所措的表情,永远漂泊的异乡人的不安感。
他打开电灯开关,照亮两个人的脸——他的个头长了不少,几乎跟小麦父亲一般高了。眉宇间已有成年人的样子,嘴上绒毛更加浓密,下巴与两腮上冒出一片青色,或许快要用剃须刀了。
“秋收?”
她胆怯地回了一句——1995年,那个炎热的夏天,他们曾短暂地生活在同一屋檐下,因为他的妈妈被人杀害,无依无靠的他被她父亲带到家里,而她父亲正是处理此案的警察。
五年的光阴逝去,当年的凶案还未破获,那只恶鬼仍然逍遥法外,被杀害的美丽女人早已化作尘土,她的儿子却已悄然长大。
“你好。”十八岁的秋收低下头,还像五年前初来乍到的少年,躲避妙龄少女的目光。“好久……好久不见。”
当年豆蔻初开的少女,如今已生得亭亭玉立,她想起与他的上一次见面,还有那条深深的沟,一阵强烈的疼痛感,从小腿的骨头深处传来。
在小麦并不漫长的记忆中,心里最痛的一次是妈妈的死去,身上最痛的那次却是他造成的!他怎么还有脸跟我说话?小麦不禁沉下脸说,“我记得你!是你害得我摔倒沟里取得!”
“对不起。”
没想到她还执著于五年前的事,秋收羞愧地别过脸去。
“你害得我打了三个月的石膏!”
“她就是得理不饶人的脾气,少年呢却轻声自言自语:“是你不听我的劝告,一定要跨过那条沟,我说过很危险的。”
“你还是不认错!”
小麦气冲冲地跑出了小超市。
一个月后。
春天,一眨眼就过去,不到两个月就要高考了。作为市重点的南明高级中学,老师和家长们逼着学生拼命复习,每天晚自习都要留到很晚。
从放学道晚自习的空当,总有些大胆的学生跑出大门,去对面小超市买些东西。男生们喜欢漫画书与足球杂志,女生们最爱零食与小配饰。超市是加盟经营的私人店,店主大叔自己进货,卖的全是学生们喜欢的小东西,从五颜六色的大头贴,到脸颊的玻璃手环和坠子。生活必用品也只能在这里买到,比如女生们每个月都要用的东西,在老实巴交的大叔手里买从不会让人感到脸红。
放学以后,小麦和钱灵常常结伴来到小超市,买些不值钱的小东西,好吃的零食,有时什么都不买就随便逛逛——大叔都叫得出她们的名字。
最近的一个月,除了周末回家的那两天,小麦几乎每天都会遇见秋收。
这个十八岁的少年,总是默默地坐在角落,注视每个经过的人。毕竟是荒郊野外,常有人在小超市顺手牵羊,他的任务就是盯着货架,还真有人被他抓到过两次。
高中生们不太注意秋收,偶尔有几个女生多看他几眼,虽然觉得他长相不错,但走出超市就说:“哎呀,那个乡下男孩好土啊!”
“听说他是店主大叔的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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