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评 绵延二十年的友情或爱情(2/2)
直到1969年,书店的老板相继去世,书店的门也要永远关上了。海伦伤心地翻阅存放在鞋盒中20年的与小书店之间的信件,整理之后在次年秋天出版。从此,查令十字街84号就成了爱书人的圣地。至今书店原址的外墙上镶嵌着一个圆形铜牌,上面刻着:查令十字街84号,马可斯与科恩书店的旧址,因海伦·汉芙的书而闻名于世。在英语系的国家里,爱书人少有不识这本书者,它不仅被改编为电视剧、广播剧和舞台剧,1987年还被拍成电影。
著有《书店风景》和《书天堂》的钟芳玲女士自称是此书的头号死忠书迷,她收藏了各种版本的《查令十字街84号》,甚至是舞台剧的脚本。1994年秋天她还到到伦敦瞻仰书店原址,1996年到纽约拜会作者汉芙女士,这些她用了12页的篇幅描述,郑重地放在她的《书天堂》中。钟芳玲还提到一位美国书商因为这本书而对自己从事的行业更为坚定,并且将书店命名为“查令十字街84号”。有些浪漫的书迷情侣,甚至相约在那个门号前相吻。
本来对于此书的中文版的翻译,钟芳玲女士应该是当仁不让的,不过最后她还是放弃了。她在《书天堂》中说,在读过数十回英文原版之后,她“只觉得无法用另一种语言来为他们发声。”最后,此书的中文版由另一位爱书人———陈建铭先生完成了翻译工作。
钟芳玲的《书天堂》今年1月在国内推出,虽然定价68元,但销量很不错。据笔者的不完全统计,《书天堂》在中山卖了200本以上,而这本定价仅18元的《查令十字街84号》在中山的知音当不止二百人吧。旅行社大可考虑组织一个“爱书人朝圣团”到英国伦敦。
面前的这本《阅读的风貌》,我之前拥有的是台湾版本。这次出了大陆版,我还是忍不住再买了一本。它是《网络与书》丛书系列的其中一本,互联网的出现,曾经被视为奏响了作为传统阅读形态的书籍的哀乐,而现阶段它们所表现出来的关系似乎是“共存共荣”。至于将来,结论难下。无论是通过哪种介体,阅读终究是件幸福快乐的事。而此书定出的十二条黄金守则,我想书痴大都会乐于接受。正如这套丛书的每一本的封底都印着的那句话:在阅读的森林里摸索前行,需要热情;在摸索中不致迷失方向,需要主张。我姑且把书中的所谓“重度书痴的黄金守则”抄录一下:
守则一:千万不要只读新书。
守则二:向人借书是不道德的。对于这一点,爱书人自然苟同,鄙人的书房就曾贴过这样一张告示:“君才堪比刘备,吾书不甘为荆州。”
守则三:偷书贼应该被诅咒。
守则四:有书不一定要看完。
守则五:随处皆可读书。
守则六:注意你的书是不是梦幻逸品。对于书迷来说拥有一本善本书,那怕是一本民国时期的善本书,该是一件令人多么兴奋的事。
守则七:读书当益智消遣。
守则八:边读书边写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