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那曲(1/2)
尽管藏羚羊拥有80公里的惊人时速,但它们面对速不及它们的狼群时往往聚集成群,长而尖的羊角朝外,形成坚实可靠的保护阵,只有落单了藏羚羊才会选择奔逃。这样的习性使得藏羚羊屡次在猎杀者接近时也不及时逃亡,结果就是让猎杀者天时间收集到了90只藏羚羊的羊绒,据说只藏羚羊的羊绒便能织就一件沙图什披肩,猎杀者这一票下来,相当于奔着十辆中级车的业务量而去,做为第一桶金,应该足矣。
现在,猎杀者已经拥有个大大的羊皮包袱,一个存羊肉,两个存羊绒。大功告成之后,他朝着拉萨的方向而去。饿了就将羊肉切成小片用分离器的光波煮孰食之,渴了就喝抽湿所得的少量蒸馏水。
为了保存这些蒸馏水,他还制作了一个粗糙的瓷壶。那是他发现了一片粘土,虽然质量很一般,但经过分离器的加工,提取出来的粘土制作一个瓷壶已经足够了。万能的分离器能使瓷土在1400摄氏时玻璃化,而且由于粘土的纯高,造出来的白瓷居然相当白净。
当然,这一切都是在他找到一个小水源的情况下完成的,拥有众多的小湖泊,湛蓝美丽,清澈透亮,映照着天空的时候特别的美,但这美丽的湖泊却往往代表死亡,因为大部分的湖泊都是盐碱水。对这个时代的普通人来说盐碱水不可饮,但对于拥有分分离器的幸福来说这是好消息,食盐轻而易就能获取,这是世界上最重要的调味,有了它,顿顿都是美餐。
一往南,这些天,他时不时会猎杀一些野马野驴野牦牛,换着口味过日。他的方向并非径直往南,而是往东南,因为在地图上看到右面有一条国,这个年代不知道这国道是否意味着有的存在,但好歹也试一试。他还真试对头了,那条国道便是沿着唐蕃古道所建,经过3天的跋涉,他终于看到了这条古道,意味着有可能看到人类,当然,接下来的好多天他都没能在这条道上看到人,真是荒凉了。
有就是好事,他再也不用时时拿着定位仪找方向,只要顺着这条古道,总有一天会走到拉萨的。而据他每天40公里的脚程,再走一个星期就能到达古道上的一个城镇。
在漫长的行程中,他终于碰到了一些藏民,可惜由于语言不通,无法交流。
在接近的地方,他看到了去拉萨朝圣的牧民成群的喇嘛和进出西藏的内地人。喇嘛们走在公上的时候,地上的绿草把他们的袈裟衬得异常鲜艳,远远看去就像一朵朵大鸡冠花,缠绕在手腕上的念珠在阳光下明暗闪烁,像是神秘的佛光。
,从吐蕃朝开始就是重要的交通要塞,本以为这里会是热闹非凡,不料除了镇中心的孝登寺以外,几乎没有任何像样的建筑,破旧的藏式房屋和一些帐篷零零散散地分布在色尼河北岸。镇上卫生条件很差,到处是人畜粪便,混杂着飞扬的尘土,以及松枝和酥油燃烧的烟雾,构成牧区特殊的一股味道。
到了集市上,开始找懂汉语的商贩,向他们寻问是否收购藏羚羊的羊绒,虽然他舍不得卖,但没有本钱寸步难行,多少是要卖掉一些的。碰到汉语讲得好些的,他还多聊几句,问问时间,问问汇率。
生得高大白净,服装奇异,神情自若,一看就不是普通人,那些商贩也乐意与他攀谈。其中一个到西藏来收购皮货和藏药的晋商京腔十足,看上去颇有些语言天赋,自称为“唐宁”的向他打听印商人的行迹,因为他已经发现了,中国的商人不懂得藏羚羊绒的珍贵,可不能卖给这些人暴殄天物。
唐宁一句话让那晋商心如鹿撞:“因为印地区会把我收集藏羚羊羊绒作成沙图什披肩,一件披肩卖给法国和的贵妇就值400英镑。”
400英镑约1480两银,要知道,皇宫内务府采购的皮货中,最贵的一等海龙皮不过是一张50两(海龙即海獭),比起来那晋商来西藏采办的牦牛羊皮之类的简直就是一不值了。
“真的”晋商觉得财神在向他招手。
唐宁:“欧洲人有钱!不过,印人可不会教你怎么做沙图什,而且要卖给欧洲贵妇人才算把钱赚到手,我看看有没有印商人收我的藏羚羊绒,价格适合我就卖掉一点当盘缠,然后我去印偷他们怎么做,然后我亲自去欧洲卖。这条也不好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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