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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4章 (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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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辰,周主东巡;丙午,以许公宇文善为大宗伯。戊午,周主至洛阳;立鲁王阐为皇太子。

二月,癸亥,上耕藉田。周下诏,以洛阳为东京;发山东诸州兵治洛阳宫,常役四万人。徒相州六府于洛阳。

周徐州总管王轨,闻郑译用事,自知及祸,谓所亲曰:“吾昔在先朝,实申社稷至计。今日之事,断可知矣。此州控带淮南,邻接强寇,欲为身计,易如反掌。但忠义之节,不可亏违,况荷先帝厚恩,岂可以获罪于嗣主,遽忘之邪!正可于此待死,冀千载之后,知吾此心耳!”

周主从容问译曰:“我脚杖痕,谁所为也”对曰:“事由乌丸轨、宇文孝伯。”因言轨捋须事。帝使内史杜庆信就州杀轨,元岩不肯署诏。御正中大夫颜之仪切谏,帝不听,岩进继之,脱巾顿颡,三拜三进。帝曰:“汝欲党乌丸轨邪”岩曰:“臣非党轨,正恐滥诛失天下之望。”帝怒,使阉竖搏其面。轨遂死,岩亦废于家。远近知与不知,皆为轨流涕。之仪,之推之弟也。

周主之为太子也,上柱国尉迟运为宫正,数进谏,不用;又与王轨、宇文孝伯、宇文神举皆为高祖所亲待,太子疑其同毁己。及轨死,运惧,私谓孝伯曰:“吾徒必不免祸,为之奈何”孝伯曰:“今堂上有老母,地下有武帝。为臣为子,知欲何之!且委质事人,本徇名义;谏而不入,死焉可逃!足下若为身计,宜且远之。”于是运求出为秦州总管。

他日,帝托以齐王宪事让孝伯曰:“公知齐王谋反,何以不言”对曰:“臣知齐王忠于社稷,为群小所谮,言必不用,所以不言。且先帝付嘱微臣,唯令辅导陛下。今谏而不从,实负顾托。以此为罪,是所甘心。”帝大惭,俯首不语,命将出,赐死于家。

时宇文神举为并州刺史,帝遣使就州鸩杀之。尉迟运至秦州,亦以忧死。

周罢南伐诸军。

突厥佗钵可汗请和于周,周主以赵王招女为千金公主,妻之,且命执送高绍义;佗钵不从。

辛巳,周宣帝传位于太子阐,大赦,改元大象,自称天元皇帝,所居称“天台”,冕二十四旒,车服旗鼓皆倍于前王之数。皇帝称正阳宫,置纳言、御正、诸卫等官,皆准天台。尊皇太后为天元皇太后。

天元既传位,骄侈弥甚,务自尊大,无所顾惮,国之仪典,率情变更。每对臣下自称为天、用樽、彝、珪、瓒以饮食。令群臣朝天台者,致斋三日,清身一日。既自比上帝,不欲群臣同己,常自带绶,及冠通天冠,加金附蝉,顾见侍臣弁上有金蝉及王公有绶者,并令去之。不听人有“天”、“高”、“上”、“大”之称,官名有犯,皆改之。改姓高者为“姜”,九族称高祖者为“长祖”。又令天下车皆以浑木为轮。禁天下妇人不得施粉黛,自非宫人,皆黄眉墨汝。

每召侍臣论议,唯欲兴造变革,未尝言及政事。游戏无常,出入不节,羽仪仗卫,晨出夜还,陪侍之官,皆不堪命。自公卿以下,常被楚挞。每捶人,皆以百二十为度,谓之“天杖”,其后又加至二百四十。宫人内职亦如之,后、妃、嫔、御,虽被宠幸,亦多杖背。于是内外恐怖,人不自安,皆求苟免,莫有固志,重足累息,以逮于终。

戊子,周以越王盛为太保,尉迟迥为大前疑,代王达为大右弼。

辛卯,徙邺城《石经》于洛阳。诏:“河阳、幽、相、豫、亳、青、徐七总管,并受东京六府处分。”

三月,庚申,天元还长安,大陈军伍,亲擐甲胄,入自青门,静帝备法驾以从。

夏,四月,壬戌朔,立妃朱氏为天元帝后。后,吴人,本出寒微,生静帝,长于天元十余岁,疏贱无宠,以静帝故,特尊之。

乙巳,周主祠太庙。壬午,大醮于正武殿。

五月,辛亥,以襄国郡为赵国,济南郡为陈国,武当、安富二郡为越国,上党郡为代国,新野郡为滕国,邑各万户;令赵王招、陈王纯、越王盛、代王达、滕王逌并之国。

随公杨坚私谓大将军汝南公庆曰:“天元实无积德;视其相貌,寿亦不长。又,诸藩微弱,各令就国,曾无深根固本之计。羽翮既剪,何能及远哉!”庆,神举之弟也。

突厥寇周并州。六月,周发山东诸民修长城。

秋,七月,庚寅,周以杨坚为大前疑,柱国司马消难为大后承。

辛卯,初用大货六铢钱。

丙申,周纳司马消难女为正阳宫皇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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