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7章 (2)(1/2)
戊午,魏主如阴山。戊辰,尊帝母陈贵妃为皇太妃,更以诸国太妃为太姬。
右军将军王道隆以蔡兴宗强直,不欲使居上流,闰月,甲辰,以兴宗为中书监;更以沈攸之为都督荆、襄等八州诸军事、荆州刺史。兴宗辞中书监不拜。王道隆每诣兴宗,蹑履到前,不敢就席,良久去,竟不呼坐。
沈攸之自以才略过人,自至夏口以来,阴蓄异志;及徙荆州,择郢州士马、器仗精者,多以自随。到官,以讨蛮为名,大发兵力,招聚才勇,部勒严整,常如敌至。重赋敛以缮器甲,旧应供台者皆割留之,养马至二千馀匹,治战舰近千艘,仓廪、府库莫不充积。士子、商旅过荆州者,多为所羁留;四方亡命归之者,皆蔽匿拥护;所部或有逃亡,无远近穷追,必得而止。举错专恣,不复承用符敕,朝廷疑而惮之。为政刻暴,或鞭挞士大夫;上佐以下,面加詈辱。然吏事精明,人不敢欺,境内盗贼屏息,夜户不闭。
攸之赕罚群蛮太甚,又禁五溪鱼盐,蛮怨叛。酉溪蛮王田头拟死,弟娄侯篡立,其子田都走入獠中。于是群蛮大乱,掠抄至武陵城下。武陵内史萧嶷遣队主张英儿击破之,诛娄佩,立田都,群蛮乃定。嶷,赜之弟也。
八月,戊午,乐安宣穆公蔡兴宗卒。
九月,辛巳,魏主还平城。
冬,十月,柔然侵魏,及五原。十一月,上皇自将讨之。将度漠,柔然北走数千里,上皇乃还。
丁亥,魏封上皇之弟略为文川王。
己亥,以郢州刺史刘秉为尚书左仆射。秉,道怜之孙也,和弱无干能,以宗室清令,故袁、褚引之。
中书通事舍人阮佃夫加给事中、辅国将军,权任转重,欲用其所亲吴郡张澹为武陵郡;袁粲等皆不同,佃夫称敕施行,粲等不敢执。
魏有司奏诸祠祀合一千七十五所,岁用牲七万五千五百。上皇恶其多杀,诏:“自今非天地、宗庙、社稷,皆勿用牲,荐以酒脯而已。”
苍梧王上
元徽元年癸丑,公元四七三年春,正月,戊寅朔,改元,大赦。
庚辰,魏员外散骑常侍崔演来聘。戊戌,魏上皇还,至云中。
癸丑,魏诏守令劝课农事,同部之内,贫富相通,家有兼牛,通借无者。若不从诏,一门终身不仕。
戊午,魏上皇至平城。
甲戌,魏诏:“县令能静一县劫盗者,兼治二县,即食其禄;能静二县者,兼治三县,三年迁为郡守。二千石能静二郡上至三郡亦如之,三年迁为刺史。”
桂阳王休范,素凡讷,少知解,不为诸兄所齿遇,物情亦不向之,故太宗之末得免于祸。及帝即位,年在冲幼,素族秉政,近习用权。休范自谓尊亲莫二,应入为宰辅;既不如志,怨愤颇甚。典签新蔡许公舆为之谋主,令休范折节下士,厚相资给。于是远近赴之,岁中万计;收养勇士,缮治器械。朝廷知其有异志,亦阴为之备。会夏口阙镇,朝廷以其地居寻阳上流,欲使腹心居之。二月,乙亥,以晋熙王燮为郢州刺史。燮始四岁,以黄门郎王奂为长史,行府州事,配以资力,使镇夏口;复恐其过寻阳为休范所劫留,使自太洑径去。休范闻之,大怒,密与许公舆谋袭建康;表治城湟,多解材板而蓄之。奂,景文之兄子也。
吐谷浑王拾寅寇魏浇河。夏,四月,戊申,魏以司空长孙观为大都督,发兵讨之。
魏以孔子二十八世孙乘为崇圣大夫,给十户以供洒扫。
秋,七月,魏诏:“河南六州之民,户收绢一匹,绵一斤,租三十石。”
乙亥,魏主如阴山。
八月,庚申,魏上皇如河西。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