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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7章 (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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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纪十一(起屠维大渊献,尽阏逢执徐,凡六年)

世祖孝武皇帝下

大明三年己亥,公元四五九年春,正月,己巳朔,兖州兵与魏皮豹子战于高平,兖州兵不利。

己丑,以骠骑将军柳元景为尚作令,右仆射刘遵考为领军将军。

己酉,魏河南公伊卒。

三月,乙卯,以扬州六郡为王畿,更以东扬州为扬州,徙治会稽,犹以星变故也。

三月,庚寅,以义兴太守垣阆为兖州刺史。阆,遵之子也。

夏,四月,乙巳,魏主立其弟子推为京兆王。

竟陵王诞知上意忌之,亦潜为之备;因魏人入寇,修城浚隍,聚粮治仗。诞记室参军江智渊知诞有异志,请假先还建康,上以为中书侍郎。智渊,夷之弟子也,少有操行。沈怀文每称之曰:“人所应有尽有,人所应无尽无者,其唯江智渊乎!”

是时,道路皆云诞反。会吴郡民刘成上书称:“息道龙昔事诞,见诞在石头城修乘舆法物,习唱警跸。道龙忧惧,私与伴侣言之,诞杀道龙。”又豫章民陈谈之上书称:“弟咏之在诞左右,见诞疏陛下年纪姓讳,往巫郑师怜家祝诅,咏之密以启闻,诞诬讠永之乘酒骂詈,杀之。”上乃令有司奏诞罪恶,请收付廷尉治罪。乙卯,诏贬诞爵为侯,遣之国。诏书未下,先以羽林禁兵配兖州刺史垣阆,使以之镇为名。与给事中戴明宝袭诞。

阆至广陵,诞未悟也。明宝夜报诞典签蒋成,使明晨开门为内应。成以告府舍人许宗之,宗之入告诞;诞惊起,呼左右及素所畜养数百人执蒋成,勒兵自卫。天将晓,明宝与阆帅精兵数百人猝至,而门不开;诞已列兵登陴,自在门上斩蒋成,赦作徒、系囚,开门击阆,杀之,明宝从间道逃还。诏内外纂严。以始兴公沈庆之为车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南兖州刺史,将兵讨诞。甲子,上亲总禁兵顿宣武堂。

司州刺史刘季之,诞故将也,素与都督宗悫有隙,闻诞反,恐为悫所害,委官,间道自归朝廷。至盱眙,盱眙太守郑瑗疑季之与诞同谋,邀杀之。

沈庆之至欧阳,诞遣庆之宗人沈道愍赍书说庆之,饷以玉环刀。庆之遣道愍返,数以罪恶。诞焚郭邑,驱居民悉使入城,闭门自守,分遣书檄,邀结远近,时山阳内史梁旷,家在广陵,诞执其妻子,遣使邀旷,旷斩使拒之;诞怒,灭其家。

诞奉表投之城外曰:“陛下信用谗言,遂令无名小人来相掩袭;不任枉酷,即加诛翦。雀鼠贪生,仰违诏敕。今亲勒部曲,镇抜徐、兖。先经何福,同生皇家今有何愆,便成胡、越陵锋奋戈,万没岂顾;荡定之期,冀在旦夕。”又曰:“陛下宫帷之丑,岂可三缄!”上大怒,凡诞左右、腹心、同籍、期亲在建康者并诛之,死者以千数,或有家人已死,方自城内出奔者。

庆之至城下,诞登楼谓之曰:“沈公垂白之年,何苦来此!”庆之曰:“朝廷以君狂愚,不足劳少壮故耳。”

上虑诞奔魏,使庆之断其走路。庆之移营白土,去城十八里,又进军新亭。豫州刺史宗悫、徐州刺史刘道隆并帅众来会;兖州刺史沈僧明,庆之兄子也,亦遣兵助庆之。先是诞诳其众,云“宗悫助我”;悫至,绕城曜马呼曰:“我,宗悫也!”

诞见众军大集,欲弃城北走,留中兵参军申灵赐守广陵,自将步骑数百人,亲信并自随,声云出战,邪趋海陵道。庆之遣龙骧将军武念追之。诞行十馀里,众皆不欲去,互请诞还城。诞曰:“我还易耳,卿能为我尽力乎”众皆许诺,诞乃复还,筑坛歃血以誓众,凡府州文武皆加秩。以主簿刘琨之为中兵参军;琨之,遵考之子也,辞曰:“忠孝不得并。琨之老父在,不敢承命。”诞囚之十馀日,终不受,乃杀之。

右卫将军垣护之、虎贲中郎将殷孝祖等击魏还,至广陵,上并使受庆之节度。庆之进营,逼广陵城。诞饷庆之食,提挈者百馀人,出自北门;庆之不开视,悉焚之。诞于城上授函表,请庆之为送,庆之曰:“我受诏讨贼,不得为汝送表。汝必欲归死朝廷,自应开门遣使,吾为汝护送。”

东扬州刺史颜竣遭母忧,送丧还都,上恩待犹厚,竣时对亲旧有怨言,或语及朝廷得失。会王僧达得罪,疑竣谮之;将死,具陈竣前后怨望诽谤之语。上乃使御史中丞庾微之劾奏,免竣官。竣愈惧,上启陈谢,且请生命;上益怒,诏答曰:“卿讪讦怨愤,已孤本望;乃复过烦思虑,惧不自全,岂为下事上诚节之至邪!”及竟陵王诞反,上遂诬竣与诞通谋,五月,收竣付廷尉,先折其足,然后赐死。妻子徙交州,至宫亭湖,复沉其男口。

六月,戊申,魏主如阴山。

上命沈庆之为三烽于桑里,若克外城,举一烽,克内城,举两烽,擒刘诞,举三烽;玺书督趣,前后相继。庆之焚其东门,塞堑,造攻道,立行楼、土山并诸攻具,值久雨,不得攻城。上使御史中丞庾微之奏免庆之官,诏勿问,以激之。自四月至于秋七月,雨止,城犹未拔。上怒,命太史择日,将自济江讨诞;太宰义恭固谏。乃止。

诞初闭城拒使者,记室参军山阴贺弼固谏,诞怒,抽刀向之,乃止。诞遣兵出战,屡败,将佐多逾城出降。或劝弼宜早出,弼曰:“公举兵向朝廷,此事既不可从;荷公厚恩,又义无违背,唯当以死明心耳!”乃饮药自杀。参军何康之等谋开门纳官军,不果,斩关出降。诞为高楼,置康之母于其上,暴露之,不与食;母呼康之,数日而死。诞以中军长济阳范义为左司马。义母妻子皆在城内,或谓义曰:“事必不振,子其行乎!”义曰:“吾,人吏也;子不可以弃母,吏不可以叛君。必若何康之而活,吾弗为也。”

沈庆之帅众攻城,身先士卒,亲犯矢石,乙巳,克其外城;乘胜而进,又克小城。诞闻兵入,走趋后园,队主沈胤之等追及之,击伤诞,坠水,引出,斩之。诞母、妻皆自杀。

上闻广陵平,出宣阳门,敕左右皆呼万岁。侍中蔡兴宗陪辇,上顾曰:“卿何独不呼”兴宗正色曰:“陛下今日正应涕泣行诛,岂得皆称万岁!”上不悦。

诏贬诞姓留氏,广陵城中士民,无大小悉命杀之。沈庆之请自五尺以下全之,其馀男子皆死,女子以为军赏;犹杀三千馀口。长水校尉宗越临决,皆先刳肠抉眼,或笞面鞭腹,苦酒灌创,然后斩之,越对之,欣欣若有所得。上聚其首于石头南岸为京观,侍中沈怀文谏,不听。初,诞自知将败,使黄门吕昙济与左右素所信者将世子景粹匿于民间,谓曰:“事若不济,思相全脱;如其不免,可深埋之。”各分以金宝赍送。既出门,并散走;唯昙济不去,携负景粹十馀日,捕得,斩之。

临川内史羊璿坐与诞素善,下狱死。

擢梁旷为后将军,赠刘琨之给事黄门侍郎。

蔡兴宗奉旨慰劳广陵。兴宗与范义素善,收敛其尸,送丧归豫章。上谓曰:“卿何敢故触王宪”兴宗抗言对曰:“陛下自杀贼,臣自葬故交,何不可之有!”上有惭色。

宗越治军严,善为营陈。每数万人止顿,越自骑马前行,使军人随其后,马止营合,未尝参差。

辛未,大赦。

丙子,以丹阳尹刘秀之为尚书右仆射。

丙戌,以南兖州刺史沈庆之为司空,刺史如故。

八月,庚戌,魏主如云中;壬戌,还平城。

九月,壬辰,筑上林苑于玄武湖北。

初,晋人筑南郊坛于巳位,尚书右丞徐爰以为非礼。诏徙于牛头山西,直宫城之午位。及废帝即位,以旧地为吉,复还故处。帝又命尚书左丞荀万秋造五路,依金根车,加羽葆盖。

大明四年庚子,公元四六零年春,正月,甲子朔,魏大赦,改元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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