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2)(1/2)
其或礼备而不至,意勤而不起,则姑内自循省而不敢强致其人,曰:岂吾德之薄而不足慕乎政之乱而不可辅乎群小在朝而不敢进乎诚心不至而忧其言之不用乎何贤者之不我从也苟其德已厚矣,政已治矣,群小远矣,诚心至矣,彼将扣阍以自售,又安有勤求而不至者哉!荀子曰:“耀蝉者,务在明其火,振其木而已;火不明,虽振其木,无益也。今人主有能明其德,则天下归之,若蝉之归明火也。”或者人主耻不能致,乃至诱之以高位,胁之以严刑。使彼诚君子邪,则位非所贪,刑非所畏,终不可得而致也;可致者,皆贪位畏刑之人也,乌足贵哉!若乃孝弟著于家庭,行谊隆于乡曲,利不苟取,仕不苟进,洁己安分,优游卒岁,虽不足以尊主庇民,是亦清修之吉士也。王者当褒优安养,俾遂其志。若孝昭之待韩福,光武之遇周党,以励廉耻,美风俗,斯亦可矣,固不当如范升之诋毁,又不可如张楷之责望也。至于饰伪以邀誉,钓奇以惊俗,不食君禄而争屠沽之利,不受小官而规卿相之位,名与实反,心与迹违,斯乃华士、少正卯之流,其得免于圣王之诛幸矣,尚何聘召之有哉!
时又征广汉杨厚、江夏黄琼。琼,香之子也。厚既至,豫陈汉有三百五十年之厄以为戒,拜议郎。琼将至,李固以书逆遗之曰:“君子谓伯夷隘,柳下惠不恭。不夷不惠,可否之间,圣贤居身之所珍也。诚遂欲枕山栖谷,拟迹巢、由,斯则可矣;若当辅政济民,今其时也。自生民以来,善政少而乱俗多,必待尧、舜之君,此为士行其志终无时矣。常闻语曰:‘峣峣者易缺,皦皦者易污。’盛名之下,其实难副。近鲁阳樊君被征,初至,朝廷设坛席,犹待神明,虽无大异,而言行所守,亦无所缺;而毁谤布流,应时折减者,岂非观听望深,声名太盛乎!是故俗论皆言‘处士纯盗虚声’。愿先生弘此远谟,令众人叹服,一雪此言耳!”琼至,拜议郎,稍迁尚书仆射。琼昔随父在台阁,习见故事;及后居职,达练官曹,争议朝堂,莫能抗夺。数上疏言事,上颇采用之。
李固,郺之子,少好学,常改易姓名,杖策驱驴,负笈从师,不远千里,遂究览坟籍,为世大儒。每到太学,密入公府,定省父母,不令同业诸生知其为郺子也。
永建三年戊辰,公元一二八年春,正月,丙子,京师地震。
夏,六月,旱。
秋,七月,丁酉,茂陵园寝灾。
九月,鲜卑寇渔阳。
冬,十二月,己亥,太傅桓焉免。车骑将军来历罢。
南单于拔死,弟休利立,为去特若尸逐就单于。
帝悉召孙程等还京师。
永建四年己巳,公元一二九年春,正月,丙寅,赦天下。
丙子,帝加元服。
夏,五月,壬辰,诏曰:“海内颇有灾异,朝廷修政,太官减膳,珍玩不御。而桂阳太守文砻,不惟竭忠宣畅本朝,而远献大珠以求幸媚,今封以还之!”
五州雨水。
秋,八月,丁巳,太尉刘光、司空张皓免。
尚书侦射虞诩上言:“安定、北地、上郡,山川险厄,沃野千里,土宜畜牧,水可溉漕。顷遭元元之灾,众羌内溃,郡县兵荒,二十馀年。夫弃沃壤之饶,捐自然之财,不可谓利;离河山之阻,守无险之处,难以为固。今三郡未复,园陵单外,而公卿选懦,容头过身,张解设难,但计所费,不图其安。宜开圣听,考行所长。”九月,诏复安定、北地、上郡归旧土。
癸酉,以大鸿胪庞参为太尉、录尚书事。太常王龚为司空。
冬,十一月,庚辰,司徒许敬免。
鲜卑寇朔方。
十二月,巳卯,以宗正弘农刘崎为司徒。
是岁,于竗王放前杀拘弥王兴,自立其子为拘弥王,而遣使者贡献,敦煌太守徐由上求讨之。帝赦于竗罪,令归拘弥国;放前不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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