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章 合同(下)(1/2)
李默又补了一句:“乔治,我是72年12月26日出生的,也就是这本书是我未满十周岁时写的。一旦这些书不断地出版,我相信会在贵国产生大量的粉丝。随着我年龄的增长,我的文笔能力会逐步提高,到时候必然还会对这些书进行修改。每修改一次,就能出版一次,就会有粉丝购买一次。不用说这些书若是改编成电影后所产生的轰动。”
后面的乔治没有太在意,他在意的是前面,李默才十岁,这个潜力……得多吓人哪!
“李,我相信你说服了我,不过我不能做主,必须打电话回去。”
“行,我陪你去镇上打电话。”
“射特,”乔治狠狠地说了一句,他不能说这时候中国太落后啊,这也太没礼貌了,但得再去镇上,再从镇上回来,想一想这来回好几里路的糟糕吧。
“乔治,你也别恼,毕竟天色已晚,你也要先回镇上订好招待……旅馆。”
“各位领导,他们住镇上的招待所没关系吧”
“李默同学,你放心,我们来安排,”镇上一个领导说道。
乔治是来签合同的,那就是外宾!
李默等人陪着乔治去镇上打电话,半路上李默说道:“乔治先生,我还有一个小小的要求,如果贵公司同意我这些条件,请先行寄一万美元订金过来。”
其实这些条件都不算过分。
乔治先是愣了一下,随后表示理解地点点头。
李家条件太艰苦了,需要钱!
也不是这样啦,是李广平需要看到一万块钱。不一定要用,得让父亲见到这个钱,以后也就省得唠叨。
到了镇上,有电话了,镇政府有,邮政局也有。
领导们带着他们去了镇政府,“外国友人”来了,不能打一个电话还得掏腰包哉。
乔治在电话里说了好一顿,将情况全部说了出来,然后扭过头对李默说:“默李,我的boss说了,他同意你的条件,但余下的书必须全部交给我们公司来出版。”
“这个条件我不能答应,你们也不能答应,万一我下本书写得不好,难道你们还会给予我这个条件,我只能说,在同等情况下,我会给予你们公司的优先权。当然,我手中写的这本书,可以用这个条件签合同。”
两人商议合同。
李默也一条一条的纠正,但不管他如何纠正,这个合同上必然有一些漏洞是他不知道的。不过问题也不大,接下来的合同,可以去美国哪边请律师来签了。
即便这份合同上有漏洞,只要这些书继续畅销,矮脚鸡则不会用它来做文章。甚至这两本书大红后,律师能逼迫矮脚鸡重新签订一份新合同。
真让他猜中了……
当然,重点的地方让李默争取过来,否则矮脚鸡也不会同意的。先是乔治代表矮脚鸡签鸡盖章,后是李默签字,再到李广平签字盖章,李广平不会写字,只好按手印,再盖上私章。
这就是未成年人无奈,与美国人签合同,必须要监护人签字。这是在国内的,一旦出国,或者在国外签字更麻烦,甚至李默必须带着父亲到处跑……
它是草本,乔治还要将它带回去打印出来,再寄到李家,李广平父子重新签字盖章,寄回美国,矮脚鸡盖上相关的章印后,自己保留一份,再寄一份给李家,那份合同才是正式合同。不过这份合同已经有了法律作用。但就是没有,李默也不怕,因为自己提的要求并不过分,是矮脚鸡图书公司求着自己的,而不是自己求着矮脚鸡的。
“合作愉快。”
“合作愉快。”
李默与乔治又握了一下手。
李广平则乘机去外面买烤鸭。
既然出书了,肯定有稿费了,就是没有稿费,远来是客,也要招待的。但现在农村有什么好招待的,即便想买菜,曹镇菜市是早市,也就是到了中午,菜市场上什么菜也没得卖。只好让李默母亲在家杀鸡,再买烤鸭招待了,李默则买了两个勺子。
回到李家,乔治替李默拍照片,想要书买得好,也要宣传的,而不是中国,像李默那本《守护》安静地放在新华书店,爱买就买,不买拉倒。
李默也同意了,配合着乔治拍了许多照片,还将他几份中英文草稿也拿出来拍了几张照片做证明。
但拍照时,李默从小房间里拿出一个眼镜戴上,没有度数的,是李默刻意在巢市花了老大的劲才买到手的。
也不是为了装逼,为的是不装逼。
国内现在信息闭塞得让后人无法想像,但这本书一旦正式出版行,再加上自己年龄与国籍,必然会引起轰动。国外也有一些留学生,万一消息传回来上了报纸,又让学校看到了,必然要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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