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孟庆和孟婷(2/2)
“不会的,庆庆和婷婷不会伤害人的,你们一定是弄错了。”李超急忙的为俩人辩解道。
如果您想证明他们的清白,就把他们的地址告诉我,只有这样才能证明他们俩是不是和案件无关。
庆庆和婷婷开了一家律师事务所,“叫鑫鑫律师事务所。”
“鑫鑫。”
李超提供的线索太重要了,“孟庆和孟婷是鑫鑫律师事务所的幕后老板”那么他们一定知道高峰就是灵山村的村长,而高峰立立遗嘱的事务所,刚好就是孟庆和孟婷开的,那么孟庆和孟婷由此得知了遗嘱的内容,因为高峰对自己的子女很失望,所以他不想自己辛辛苦苦打拼的事业断送在子女手中,所以立了这份对他子女不利的遗嘱,孟庆和孟婷身为律师对此肯定非常地清楚,只要杀了高峰那么遗嘱的内容就从一纸公文变成了现实,对于高峰的子女,他们显然并没有放在心上,因为高峰的子女一定会在遗产的继承了存在差异,到时候高峰的子女会因为遗产分配不合理而产生分歧,所以高峰的子女根本不用他们动手,他们自己就会自相残杀,这样他们俩既可以替死去的父母报仇,也可以让村民得到更多的利益。
“郭队,阎队分析的很有道理。”
现在我们可以抓人了吗周含香一脸兴奋的说着。
阎青的猜测看上去倒是非常地合情合理,但本案还有一个个疑点,孟庆和孟婷是如何得知他们父母的死和高峰有关的,要知道他们父母死的时候他俩并不在现场,当时的那场事故,村民可都是认为是一场意外,而且当时是高峰第一个冲进火场救人的,从某些方面来说,高峰当时还是唯一一个不顾自己安危的人,对于高峰,孟庆和孟婷应该把他当成恩人对待,而不是残忍的将他杀害,所以孟庆和孟婷是没有理由杀害高峰。
当然这一切的猜测,只能等到把孟庆和孟婷抓住后才能证实。
郭仁杰想过无数种抓捕孟庆和孟婷的场景,或许会逃跑,或许会反抗,可他没有想到会那么顺利,顺利的让他怀疑自己的侦查方向是不是出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