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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章 鹅 湖 论 辩(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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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抵有基方筑室,未闻无址忽成岑。

留情传注翻蓁塞,着意精微转陆沉。

珍重友朋相切琢,须知至乐在于今。

陆九渊指出,人从孩提之时,就具有良善之本心。人都应发明本心,尊我德性,确立自我主体是根本;如果忽视这个基础,而把精力放在古人的传注之学上,就会荆棘丛生、阻塞正道:刻意追求精微反转被隐没,不会有什么好结果。

虽然朱熹和陆氏均反对汉唐传注之学,而提倡义理,但朱熹对陆氏的心学倾向表示反对。

所以当陆九龄此诗只读到第四句时,朱熹就对吕祖谦说:子寿早已上了子静船了。

接着,朱熹就和陆九龄展开辩论。

但陆九渊却插话说:“途中某和家兄得此诗”。于是陆九渊就把自己和陆九龄的诗读了出来:

墟墓兴哀宗庙钦,斯人千古不磨心。

涓流积至沧溟水,拳石崇成泰华岑。

易简工夫终久大,支离事业竞浮沉。

欲知自下升高处,真伪先须辨只今。

陆氏兄弟的这两首诗表现出朱熹理学与陆氏心学的两个基本矛盾:陆氏主“心即理”,强调吾心千古不磨,这与朱熹所主“性即理”、理一分殊的思想相矛盾.以及发明本心与即物穷理的矛盾。

在这里,陆九渊用诗将自己观点与朱熹思想的区别表达出来:“易简工夫终久大,支离事业竞浮沉。”

从“心即理”出发,认为格物就是体认本心。主张“发明本心”,心明则万事万物的道理自然贯通,不必多读书,也不必忙于考察外界事物,去此心之蔽,就可以通晓事理,所以尊德性,养心神是最重要的,反对多做读书穷理之工夫,以为读书不是成为至贤的必由之路。

朱熹闻诗变色,陆氏将其发明本心,称之为易简工夫,又赞心学为悠久远大,把朱学的格物穷理视为支离事业,却贬为浮沉于世。如此厚此薄彼,表示不满。

朱熹说:格物就是穷尽事物之理,致知就是推致其知以至其极。并认为,“致知格物只是一事”,是认识的两个方面。道之在天下,其实原于天命之性,而行于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之间,其文则出于圣人之手,而存于《易》、《书》、《诗》、《礼》、《乐》、《春秋》、孔孟氏之籍,本末相须,人言相发,皆不可以一日而废焉者也。盖天理民彝,自然之物,则其大伦大法之所在,固有不依文字而立者。然古之圣人欲明是道于天下,而垂之万世,则其精微曲折之际,非托于文字亦不能以自传也。

针对陆氏心学不立文字,专求本心的治学倾向。朱熹侃侃而谈:既然天下后世之人,并非是生而知之的圣人,就须学而知之,通过后天的学习而穷其理,致知力行以终之,而有所得。如果陷于陆氏的简易工夫,整天饱食静坐、无所事之,是不可能有所知、有所得的。人既然不能生而知之。那就应该通过读书求道,来完善自己。

此次鹅湖之会,双方争议了三天,陆氏兄弟略占上风,但最终结果却是不欢而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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