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 准备(1/2)
刘浩说的没错,根据中国的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抢劫银行是损害国家、公共利益的暴力犯罪行为,因此制止犯罪行为而导致不法侵害人,即劫匪伤亡的不负刑事责任。
余洋在警局做了一份笔录和接受了几个问询之后,就被送出了警察局,花一共用了大约一个半小时的时间,中间警局还管了余洋一顿午饭。
从警察局出来之后,余洋先去了一趟公司,找到了自己的老团长,找了一个理由,从公司辞职,虽然老团长依依不舍,但是看见余洋态度坚决之后,还是批准了余洋的辞职,而且将这个月的工资全部都结算给了余洋,现在一个月才过去一半的时间。
从公司之中走了出来,余洋回头看了看大楼,自己在这里上了几个月班,同事,领导都不错,余洋还是有一点感情,长长的叹了一口气,余洋转过头,拦了一辆出租车,去往一个余洋早就看好的楼盘。
关于买房子这件事,余洋其实早就有准备,当初刚刚从部队退伍的时候,余洋拿着退伍费,就准备买一套房子,天真的以为十几万可以付一款房子的首付,结果在东海市转了一圈发现,超过六十平的房子,自己手中的钱根本不够付首付,最低也要二十多万,而低于六十平的房子,全部都是一室一厅的单身公寓,余洋不打算买这种房子。
水墨江南售楼中心,余洋进去之后,只是转了两圈,就看好了一栋,属于商住两用的二层小楼,在小区的最外围区域,一楼是一个门面房,大约有七十平,而二楼则有八十平左右,而且由于位置有些偏,房价不高,一百五十平的房屋,只需要一百八十三万,而且还有门面。
余洋能够看上这个房屋的最主要原因,就是这个门面房,如果自己以后出了什么事情,自己的父母还可以依靠着这个门面房,做一点小生意生存下来,余洋现在已经开始思考自己的身后事,尽量准备好,如果自己真的出现了意外,父母可以无忧的安享晚年。
最终讨价还价之后,以一百七十五拿下这栋房屋,余洋直接交掉全款,剩余的交给房产公司就可以,十天之后,自己去拿房产证,房产证上用的是自己的名字,不过余洋也准备立上一份遗嘱,如果自己遭遇不测的话,自己的一切财产全部都会由自己的父母继承。
售楼小姐一路将余洋送出了售楼处之后,余洋今天一天的事情才全部结束,拖着有些疲倦的身体,回到了自己的家中,今天一天,见义勇为一次,去了一趟警察局,辞了工作,买了房子,一切的一切,都在证明着,余洋在和过去的自己,开始告别,当余洋将房门关起来的时候,余洋感觉,外面的世界,和自己毫无关系。
第二天,早上六点,余洋早早的从床上爬起来,穿上一声运动装,给自己身上加上负重,开始出门锻炼身体,还有二十九天之后,余洋就要再一次的进入战场,现在余洋最为重要的事情,就是提高自己的身体素质,提升自己各方面的能力。
早上起床负重大约二十公斤左右,余洋从城市的一头跑到了另一头,一个折返,大约花了一个小时的时间,跑了大约跑了十五公里左右,具体距离余洋没有统计,不过余洋现在有负重装备比在部队的时候要低上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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