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谈判(为“五月1234”万赏加更)(1/2)
2007年7月30日,张华松在一名黔州省体育局工作人员的陪同下,来到华国首都北平位于体育馆路的国家体育总局田径运动管理中心正式报道。
在一名田管中心接待人员的带领下,办理了加入国家田径队的正式手续,确定了张华松在国家队集训期间的生活、住宿、训练补助等东西后,工作人员果然拿出了张华松和舒雨霏早已商讨过的东西:国家田径队运动员商业开发合同。
合同上写的是商业开发,却连运动员的比赛奖金也包括了进去。
合同规定,以后张华松获得国际大赛奖金、广告代言收入、商业活动出场费等等,都将按一定的比例进行分配。
分配原则是:张华松获得的所有税后收入(不包括省体育局运动津贴和国家队训练补助),自己留50%,另外50%上交国家队。国家队分配给黔州省体育局20%,给张华松背后的教练、医生、后勤等团队15%,最后15%交给田管中心作为田径协会公共基金。
这个东西张华松和舒雨霏早已讨论过,肯定是不可能签的。
张华松告诉工作人员,合同里的收入分配方式他不同意,他要求与国家队相关领导商议他的收入分配比例。
这种收入分配方式没有几个运动员会同意,张华松的要求,该工作人员经常遇到。
虽然最后大多数人为了加入国家队都妥协了,但张华松不签,他也没办法,只能上报领导,让领导来处理。
因此,工作人员让张华松在会议室等待,他打了个电话给田管中心副主任、国家田径队总教练冯树勇,告诉他张华松不签商业合同的事。
正在北平体育大学国家田径训练基地监督运动员训练的冯树勇也经常遇到这种事,有心理准备。接到电话后,交代手下的教练和运动员们继续训练后,冯树勇开车回到了田管中心办公处。
见到张华松,冯树勇先对张华松在大运会上取得的成绩表示了祝贺,对他加入国家队表示了欢迎。
对于张华松喊他的冯主任的称呼,被冯树勇否决了。他不喜欢这个称呼,也不喜欢教练的称呼,国家队的工作人员和运动员都是统一喊他冯指导,他让张华松也叫他冯指导就行了。
然后,冯指导告诉张华松,张华松看到的这个国家队运动员商业开发合同和收入分配方式是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所有体育项目的国家队运动员都得签,除非你不想加入国家队。
个例也有,就是像刘翔、姚明那样年收入几千万上亿的大牌运动员,才有资格与国家队签订单独的收入分配协议。
显然,现在的张华松还达不到那样的级别。
华国跟外国不一样,外国很多体育项目和运动员都是自负盈亏的。但华国是举国体制,在运动员没有拼出成绩之前,是由国家来负责工资、补助、训练的。
从国家的角度来说,国家培养出来的运动员有了成绩后,对国家进行回馈,也是理所当然的。
运动员有了成绩,出名了,得了奖金、得了奖励、有了商业收入,他背后默默奉献的教练团队该不该分点好处
该!
运动员加入国家队,使用着昂贵的训练基地和设备,食宿免费,还要发训练补助,有了成绩后取得奖金和商业收入回馈一部分给相关协会作为体育基金,补助其他还没有拼出头的运动员和教练,该不该
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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