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章 待过几年,你且看他(1/2)
天才壹秒記住愛♂去÷小?說網,為您提供精彩小說閱讀。
7月17日这天,关于李凡找枪手的话题闹得满城风雨。一波未去,一波又来。
就在大家的注意力都还集中在两篇参赛作品的时候,又有“知情人”爆出更大的猛料了。
在和李凡相关的各大论坛里,这一条帖子被复制、粘贴多次。
“本人王肆,家住府南省齐县。本人以人格担保,以下说的话句句属实。我有一朋友叫林轩。有一次我们在喝酒时候,喝得有些醉的林轩突然得意的跟我说,‘告诉你一个秘密,现在市面上很火的一部作品《少年狄仁杰》,其实是我的作品。’。
我一听之后非常吃惊,便问道:‘那不是人家李凡的作品吗怎么可能会是你的。’。
我朋友说道:‘什么李凡的作品,是我卖给他的。这部作品我创作了许多年,正在找途径发表。不知为何被那李凡知道了,他跟我说要买我的作品。并且给了一个非常高的价格。我写《少年狄仁杰》本来就是为了挣钱,见他给的钱有可能比我自己找途径发表得的钱更多,我就卖给他了。嘘!你可不要告诉别人哦。我们签了协议的,如果我泄漏了这个秘密,我是要赔钱的。’。
朋友说完怕我不信,还带我去他家看了他的文稿。我一看之下,果然跟目前市面上已经出现的《少年狄仁杰》前几集剧情一模一样。而且,我还看了后面几集的内容。只是内容太多,不方便在这里告诉大家。
当然,我朋友的作品是小说形式。李凡那厮却是把它改为了漫画形式。漫画倒是李凡自己的画的。不管怎么说,那厮还是有些本事的。
要不要在网络上把这件事情揭发出来,我犹豫了很久都没有做出决定。直到今天看到关于李凡找枪手的报道,我才决定把这件事情揭发出来。意在提醒广大网友们,李凡这厮是有前科的。我们不要再上他的当了……”
一篇帖子洋洋洒洒几百字,时间、地点、人物、思想斗争一样不少。可信程度似乎非常高。
而在帖子的下面还有许多类似这样的回复。
“楼主说的是应该真的。的确是有林轩这么一个人,平时就喜欢钻研破案、侦探之类的东西。没有想到《少年狄仁杰》竟然是他的作品。”
“楼主和林轩是我朋友。我说林轩那小子最近怎么突然变得有钱了。原因竟然是这样。”
“楼主,你把事情揭发出来。你那位朋友不是要赔钱你这样可是害了你朋友啊!”
“没事,陪不了钱。那种私下协议在法律上是不生效的。再说,如果事情是真的。李凡那厮还敢去索赔”
“……”
这条帖子一出来,那些攻击李凡的人更是兴奋得嗷嗷直叫。原来李凡那厮本来就是有前科的,那岂不是说李凡找枪手一事的可信程度就更高了
这个时候,李凡的粉丝大军才终于开始反击。
“你们这群笨蛋,用你们的猪脑子想一想。如果李凡要找枪手,他会选择用两篇作品吗随便用一篇都能确保第一名。为何还要用两篇来让这件事情更容易暴露”
“还找枪手。谁有这么经典的文章不会自己去投稿参赛会傻兮兮的卖给别人”
“王肆是吧你不是看过《少年狄仁杰》后面的故事吗来来来,给我们说说第六集和第七集是什么案子如果你现在说的和李凡一个星期后连载的一样。那就证明李凡的确是买的人家的作品。”
“……”
由于这次的事件太突然,对方又有发贴速度极快的专业水军。李凡的粉丝军团在展开回击之前,整个舆论走向已经非常不利于李凡了。
毕竟,对于许多并非李凡粉丝的人来说。他们的看法和观点是随波逐流的。哪边的人更多,说的更有理,他们就倾向哪边。
现在,关于李凡找枪手、买作品的声音越来越多,越来越真。李凡那边却迟迟没有什么回应。自然就有越来越多的人相信这是真的了。
不过,李凡粉丝的回击还是起到了一些作用。
“他们说的好像也有些道理。李凡要找枪手的确没有必要投两篇。”
“嗯,的确如此。那个叫王肆的,人家说的办法很好,你要证明你说的是真的。你就把第六集和第七集的案子说出来,我们自有判断。”
“不过,李凡的粉丝怎么说都没用。这件事情还要看李凡本人。看他自己怎么说。”
“是啊,都这么久了,为何李凡自己不出来说句话啊”
“……”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