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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九章 奇女子(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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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夫很快便到了,帮李牧拔了匕首,还上了金疮药,也给李重义做了包扎。其实李牧伤得并不重,水蛇腰离得远,又是情急之下扔出,入肉不到一寸,只是伤的位置尴尬,若再偏一点儿,李牧怕是就要加入‘菊爆大队’了。

“每日定时换药,三五日工夫即可痊愈。”

大夫留下了足量的金疮药,妇人给了诊金,还赏了一贯钱,欢喜地走了。而李牧也从程咬金的口中得知了妇人的情况,这妇人的确是程咬金小舅子的妻子,出身太原王氏,闺名唤做王鸥。

程咬金的妻子崔氏,乃是清河崔氏长女。而这妇人的丈夫,是清河崔氏的长子。崔王俩家早有通婚之约。每一代必互嫁一个女儿,所以这妇人自打出生起,就是清河崔氏的媳妇。

崔家长子福薄,从小就是个病秧子,崔家担心王家会悔婚,一直都隐瞒着崔家长子的病情。一直捱到了十七岁那年,实在是捱不住了。民间讲究‘冲喜’,便着手操办起了两人的婚事。什么都不知道的王鸥就这样嫁给了崔家长子,但成婚没过三天,崔家长子便病死了。王家指责崔家隐瞒,而崔家又指责王家女儿克夫,两家差点因此争斗起来。

后来还是王珪从中做了调节,王珪乃是王鸥的伯父,彼时王珪还在太子府,但已经是门阀世家在朝中的重要人物。他来调节,崔家也得给个面子。调节的结果是,王家的女儿既已出嫁,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自此就是崔家人了。崔家长子已殴,可改嫁崔家其他儿子,两家还是姻亲。崔家自然无不同意,尤其是崔家的几个儿子,更是兴奋不已。王鸥乃是名门之后,早有美名。相传为太原第一美女,更难得琴棋书画皆通,谁人不想娶这样一个妻子。

虽说是二婚,但崔家人都清楚,长子是个病秧子,结婚三天就没了,什么都做不成,王鸥还是大姑娘一个。而且这年代,再娶、改嫁并不丢人,谁也不会在意。

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结果,却遭到了王鸥本人的反对。她言道,嫁给崔家长子,乃是身为王氏女的义务,她履行了这个义务,却遭到了无耻的欺瞒。还想再把她嫁给崔家的其他儿子,她绝对不会再受这种侮辱。宁愿死,也不同意。王家这边本就对王鸥心存亏欠,不忍相逼。崔家则恼了,放话既然王鸥不同意改嫁,那就在崔家做个寡妇吧!

王鸥也是一个非常有个性的女子,当即便同意了。要求崔家分长子一房的家产给自己,崔家也给了。但只给了三家店铺和七十亩地,这对崔家来说,无异九牛一毛。因为若长子活着,长子一房可是要继承家业的。就算不继承,分到的财产也至少十倍于此。

王鸥却没有争辩,而是接受了这个安排。谁都没想到的是,她就靠着三家店铺,七十亩地,娘家带了的几个陪嫁丫鬟,竟然在短短两年之内,赚取了十倍的财富。

而与之相对比的是,崔家其他儿子个个不肖,没有一个能堪当大任的。后来,赶着程咬金的夫人回家省亲,与之说和,王鸥与崔家的关系逐渐缓和,崔家也请她帮忙代理事务。直到三年前,崔家的商业买卖,已经有七cd经她手了。

这样的情况,引起了崔家长老们的担忧。有人认为,王鸥本是王氏女,又因婚姻之事,对崔家有憎恨。崔家的买卖掌握在她的手里,实在是不安全。而且此时崔家的买卖,在王鸥手中已经扩张了一倍有余,有些人按捺不住,想要摘果子了。

王鸥什么也没说,把崔家的买卖尽数都还了回去,账目一清二楚,一分钱利润也没有贪。而程咬金的妻子,也因这件事,觉得愧对王鸥,再不敢主动与她见面。两人的关系,自此也疏远了起来。

王鸥也因此事,与崔家划清了界限。把清河的买卖都转手卖了出去,主体迁移到了洛阳,现在主要经营丝绸,香料,茶等生意。在长安、洛阳、开封等‘五都’都有店铺,生意做得到底多大,没有人知道。但亦没有人敢小看与她,李世民刚刚登基之时,黄河水患,国库一时拿不出足够的钱来赈灾。王鸥捐献了十万贯,又借给朝廷十万贯,帮李世民渡过难关。李世民因此特赐了一品诰命给她,也令她名扬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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